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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1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5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7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拟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为本行 2021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简称安永)为本行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本行董事会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本行 2021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用安永为本行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
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自成立以来,安永华明先后在上海、广
州等地设有 19 家分所。安永华明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 H 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安永华
明拥有从业人员 7,974 人,其中合伙人 162 人、执业注册会计师 1,467
人,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302 人。安永华明拥有充足的具有证
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19 年度业务收入43.75亿元,净资产4.65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94 家,收费总额 4.82 亿元,资产均值 7,601.15 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行业,有涉及本行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
责任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 年2月17 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 号警示函,以及于 2020 年 2月 24 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出具的(2020)36 号警示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自 1976 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安永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
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 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 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本期 A 股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许旭明

  许旭明,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现任安永华明合伙人,自 2000 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在上市银行年度审计方面具有逾 20 年的丰富经验。自 2020 年起担任本行财务报表审计的签字会计师。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项目合伙人(本期 H 股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蔡鉴昌

  蔡鉴昌,香港执业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安永亚太区金融服务审计主管合伙人,曾连续数年负责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3)质量控制复核人:范勋

  范勋,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现任安永华明合伙人,曾连续数年负责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的审计质量和国际会计准则报告复核。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4)本期 A 股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洪晓冬

  洪晓冬,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 2004 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在上市银行年度审计方面具有逾 14 年的丰富经验。自 2021年起担任本行财务报表审计的签字会计师。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本行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90 万元(含代垫费及增值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 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安永华明、安永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 2021 年续聘安永华明为本行境内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为本行境外审计机构,进行本行 2021 年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90 万元(含代垫费及增值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0 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

  (二)本行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并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安永华明、安永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拥有多
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本行 2021 年度相关的境内外审计服务的要求;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行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安永为本行 2021
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