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628:中国人寿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公司与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及运营服务协议>的议案》及相关文件。
本人认为,该项关联交易:
一、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原则,协议条款符合公允原则。
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独立股东权益的情况。
三、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人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汤欣、梁爱诗、林志权、翟海涛
2021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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