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2025-052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华电金源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与华电科工集团的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近日,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金源”)与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科工集团”)就辽宁华电调兵山45 万千瓦风电制氢耦合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签署了涵盖制氢、制醇及其储运环节的系列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 8.15 亿元人民币(含税)。该等合同聚焦规模化氢醇生产系统的整体交付与实施,通过构建“氢醇工艺融合+核心装备自研+辅控协同智管”三位一体解决方案,实现从风电制氢及绿色甲醇合成系统核心装备研发制造、系统集成、氢醇储运一体化服务的全流程覆盖,彰显公司在氢基能源领域“全链条覆盖、一体化服务”的综合服务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彭刚平、刁培滨、樊春艳、王燕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该事项,并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股东华电科工集团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84,31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1号楼
成立日期:1992年3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彭刚平
主要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合同能源管理;
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对外承包工程;水资源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生物质燃料加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装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
华电科工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为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
华电科工集团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华电科工集团的总资产为526.00亿元,净资产为183.70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10.61亿元,净利润15.43亿元。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辽宁华电调兵山45万千瓦风电制氢耦合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系统设备、主要公辅设备及工艺阀门采购合同》
合同买方: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卖方: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范围:工艺设备;制氢电源、电解槽、框架、纯化、氢气压缩、气防站、脱盐水站、冷冻站、空压制氮、化验、充装等;电气、控制、仪表设备;氢醇区域内的35kV 及10kV 变电所的电气系统设备;制氢区域的 DCS/SIS/GDS 系统;制氢区域的仪表设备;给排水设备;循环水站、气防站、浴室、泵站、各类水池的设备及上述单元电磁阀;阀门:氢醇区域的工艺管道阀门。负责合同范围的生产、包装、发运、卸货指导、安装指导、单体调试、培训、图纸、资料。定价依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确定。
合同金额:6.49亿元人民币(含税)
结算方式:本合同主要包括设备价格、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费,装配费,技术服务费及运杂费等,按进度分为预付款、投料款、交货款、验收款、设备质保金。
计划交货时间:2026年8月30日。
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延迟交货违约、关键资料延期交付违约、工期延误违约、质量违约等责任。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二)《辽宁华电调兵山45万千瓦风电制氢耦合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甲醇系统设备及配套公辅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买方: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卖方: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范围:二氧化碳压缩工段(1310)、二氧化碳提纯工段(1320)、合成气压缩工段(1510)、甲醇合成工段(1520)、氢回收工段(1530)、
甲醇精馏工段(1540)、氢气压缩工段(1130)、火炬工段(1971)、汽车装卸站工段(1962)、热媒工段(241)、废弃焚烧(360)工段的工艺设备和自控设备的采购。以及1920甲醇罐区、1913CO2罐区、154B 现场机柜间的自控设备和两个罐区泵类的采购。负责合同范围的生产、包装、发运、卸货指导、安装指导、单体调试、培训、图纸、资料。定价依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确定。
合同金额:1.24亿元人民币(含税)
结算方式:本合同主要包括设备价格、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费,装配费,技术服务费及运杂费等,按进度分为预付款、投料款、交货款、验收款、设备质保金。
计划交货时间:2026年8月30日。
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延迟交货违约、关键资料延期交付违约、工期延误违约、质量违约等责任。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三)《辽宁华电调兵山45万千瓦风电制氢耦合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氢气球罐、二氧化碳球罐、甲醇储罐采购合同》
合同买方: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卖方: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
合同范围:氢气球罐、二氧化碳球罐及甲醇储罐区储罐设备的材料、制造、检验、运输、安装、试验与验收等。定价依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确定。
合同金额:4,173.50万元人民币(含税)
结算方式:本合同主要包括设备价格、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费,装配费,技术服务费及运杂费等,按进度分为预付款、投料款、交货
款、验收款和设备质保金等。
计划交货时间:2026年10月30日。
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延迟交货违约、关键资料延期交付违约、工期延误违约、质量违约等责任。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除上述合同外,公司还将为辽宁华电调兵山45万千瓦风电制氢耦合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提供智慧工地软硬件供货及相关服务,全面采集施工过程中的数据,赋能各业务场景智慧化管理,推动项目建设的数字化和智能化,致力于将该项目打造成数智融合标准工地样板。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辽宁华电调兵山 45 万千瓦风电制氢耦合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是我国第一个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项目,也是国家
能源局 2025 年 12 月发布的首批 41 个能源领域氢能试点项目之一,
作为首批示范项目中最具全链条闭环协同与资源循环创新的标杆工程,该项目以“绿电-绿氢-绿色甲醇”零碳路径贯通全产业链,创新“隔墙取碳”模式实现工业废气资源化利用,形成可复制的产业融合样本。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最核心实施主体,承担了调兵山项目制氢、制醇及储运全链条业务建设,其中,电解水制氢环节涵盖 ALK3000、ALK1000、PEM250、PEM500 等产品型号,是迄今为止型号最全的电解水制氢项目,不仅体现了公司在绿氢装备领域的全产品线覆盖能力、规模化供应实力与供应链整合优势,更推动着公司从单一设备供应向系统解决方案输出的全面升级,符合当前绿氢产业规模化、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该项目的落地实施,使公司跻身绿色氢基能源产业领域头部企业行列,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为公司参与更高规格的产
业项目、主导行业技术标准构建奠定坚实基础。另外,该项目的落地实施,对公司更为全面地融入我国绿色能源转型具有里程碑式意义,不仅是公司首次承接大规模风电制氢系统工艺包开发与核心装备研制于一体的规模化一体化项目,也开创了我国风电制氢耦合绿色甲醇全链条核心设备集中签约先例,有利于巩固公司在氢能制储输用环节的先发优势,有利于优化公司在氢能及绿色醇氨领域的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新能源绿色氢基能源产业领域的品牌影响力与综合服务能力,有利于强化公司在新能源装备制造方面的技术积累与竞争实力,为公司在“双碳”目标下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华电金源资产完整、业务独立,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五、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公司此前与华电科工集团合作良好,均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本项目的执行过程有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比如项目所在地环保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会引起人员、设备和材料价格的变动,临时停工导致施工周期变长等。另外,如果遇到市场、政策、法律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按期正常履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将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