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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26 沪市 华电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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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科工:关于签署金额为3.74亿元内蒙古华电达茂旗首期100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大容量单体风电塔筒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21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2026-006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金额为 3.74 亿元内蒙古华电达茂旗首期

 100 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大容量单体风电塔筒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重工机械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与华阳公司的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近日,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机械”)与内蒙古华电华阳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公司”)签署了《内蒙古华电达茂旗首期 100 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塔筒(含锚栓、锚板)采购合同》,合同金额约为 3.74 亿元人民币(含税)。重工机械为该项目提供的70 套单机容量 10MW 风机塔筒供货服务,具有单机容量大、直径尺寸大和单段塔筒重等特点。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对《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
联董事彭刚平、刁培滨、樊春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 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该事项,并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股东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内蒙古华电华阳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巴润工业园内蒙古华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楼203室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3日

  法定代表人:王新宇

  主要股东:内蒙古华电氢能产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明阳北方智慧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电气
安装服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华阳公司总资产为67,570,935.08元,净资产为67,510,204.08元。

  华阳公司为内蒙古华电氢能产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新能”),华电新能与公司分别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接、间接控股的上市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为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华电新能、内蒙古华电氢能产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华阳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华阳公司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三、合同主要内容

  本合同为塔筒供货合同,包含70套风电机组塔筒(含锚栓和锚板)及其附件。定价依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确定。

  合同名称:《内蒙古华电达茂旗首期100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塔筒(含锚栓、锚板)采购合同》

  合同金额:3.74亿元人民币(含税)

  结算方式:本合同主要包括设备价格、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费,装配费,技术服务费及运杂费等,按进度分为预付款、备料款、到货款、验收款、设备质保金。

  履行期限:锚栓供货时间:收到主机厂和设计院对生产图纸确认后30天交付首批次(10台),后续每星期发货一批次(10台);塔筒供货时间:收到塔筒生产蓝图后80天交付首台,后续平均每天发货一
台。

  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延迟交货违约、关键资料延期交付违约、工期延误违约、质量违约等责任。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需同时具备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内蒙古华电达茂旗首期100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巴润工业园区,由华阳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金额约57.67亿元,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单一绿氢项目,其落地标志着我国绿氢产业从示范阶段迈向规模化发展的关键转折,通过在化工等领域应用掺氢技术,可降低17%-34%的碳排放,助力区域能源结构低碳转型。重工机械为内蒙古华电达茂旗首期100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提供塔筒供货服务,在大容量单体风电塔筒市场取得关键突破,有利于其产品优化提升和转型升级加速,有利于其品牌影响力与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有利于其在风电塔筒领域的行业地位巩固,有利于其在“双碳”目标下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和重工机械资产完整、业务独立,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五、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公司此前与华电新能及其子公司合作良好,均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本项目的执行过程有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比如项目所在地环保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会引起人员、设备和材料价格的变动,临时停工导致施工周期变长等。另外,如果遇到市场、政策、法律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按期正
常履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将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