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航:关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申请延期提交豁免要约收购补正材料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临2010-029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申请延期提交豁免要约收购补正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集团”)作
为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认购对象之一,拟以不
低于人民币15 亿元现金认购不超过15,700 万股A 股股票。此外,中
航集团之全资子公司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本公司定向增
发的不超过15,700 万股H 股股票(详见本公司于2010 年3 月12 日
公告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之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航集团向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的申请文件。
2010 年6 月12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
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00966 号),对中航集团报送的豁免要约收购
义务的申请文件提出了补正要求,并要求其在30 个工作日内报送有
关补正材料。
由于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尚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尚2
未取得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相关文件,鉴于此,中航集团拟向
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提交有关补正材料,待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份的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有关补正材料齐备后,及时向
中国证监会补充提供。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黄斌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申请延期提交豁免要约收购补正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集团”)作
为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认购对象之一,拟以不
低于人民币15 亿元现金认购不超过15,700 万股A 股股票。此外,中
航集团之全资子公司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本公司定向增
发的不超过15,700 万股H 股股票(详见本公司于2010 年3 月12 日
公告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之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航集团向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的申请文件。
2010 年6 月12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
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00966 号),对中航集团报送的豁免要约收购
义务的申请文件提出了补正要求,并要求其在30 个工作日内报送有
关补正材料。
由于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尚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尚2
未取得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相关文件,鉴于此,中航集团拟向
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提交有关补正材料,待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份的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有关补正材料齐备后,及时向
中国证监会补充提供。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黄斌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