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航:关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撤回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文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临2010-051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撤回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的非公开发行A 股和定向增发H 股方案中(详见本公司于2010 年3
月12 日公告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之预案》),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中
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参与认购。在极端情况下,上述认购可能导致中航集团
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上升,从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中航集团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提交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文件。
目前本公司已经完成非公开发行A 股和定向增发H 股(详见本公司于2010
年11 月25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附件),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航集团的合计持股比
例从发行前的51.82%下降到了发行完成后的51.47%,没有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中航集团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豁免要约
收购义务的申请文件。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黄斌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撤回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的非公开发行A 股和定向增发H 股方案中(详见本公司于2010 年3
月12 日公告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之预案》),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中
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参与认购。在极端情况下,上述认购可能导致中航集团
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上升,从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中航集团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提交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文件。
目前本公司已经完成非公开发行A 股和定向增发H 股(详见本公司于2010
年11 月25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附件),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航集团的合计持股比
例从发行前的51.82%下降到了发行完成后的51.47%,没有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中航集团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豁免要约
收购义务的申请文件。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黄斌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