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股份:华鑫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7 公告类型: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 2026-006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下午在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 277 号西岸数字谷 T3 楼栋五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所”)“天职业字[2026]13958 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35,692,994.06 元。2024 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71,576,047.76 元,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5,755,746.88 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提取当年法定盈余公积金 7,575,574.69 元,加上年初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 1,239,756,219.95 元,扣除年内已实施的 2024 年度和 2025 年半
年 度 现 金 分 红 124,125,220.44 元 后 , 2025 年 年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115,630,999.51 元。

  202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1,060,899,2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1.41 元(含税),
共计派送现金红利 149,586,800.17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总额为
190,961,874.13 元(含 2025 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 41,375,073.96 元),
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04%,尚余966,044,199.34 元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025 年末资本公积为 3,396,361,801.47 元,年末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公司关于 2026 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增强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在2026 年中期相应期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

  公司以届时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公司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与实施具体的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严格按照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规范制作,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监管机构相关指引文件的格式及内容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九、公司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 2025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天职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 年度
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天职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支付天职所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 13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 25 万元,合计 163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对天职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状况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相关审计工作。同意聘任天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 年度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时审阅了天职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公司关于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实施公司经营战略,支持与推进公司创新业务发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实施境内债务融资,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主体、发行方式及发行规模

  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包括全资与控股子公司)作为发行主体。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境内公开或非公开发行,或以其他监管许可的方式发行。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额的300%,各类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发行规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上限的规定及各类风险控制指标的相关要求。

  公司董事会就每次具体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分期和发行方式等有关事宜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以下简称“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
在前述范围内全权确定,并对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偿付情况进行监督。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发行时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

  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按实际发行情况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债券、次级债务、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票据)、收益凭证、收益权转让、中期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票据)、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贷款、银团贷款等),以及其他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批、备案或认可的本公司(包括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可以发行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用于日常流动性运作的拆借、回购除外)(以下简称“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

  本议案中所称的拟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0年(含10年),但发行可续期债券的情况除外,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具体的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及调整公司债务结构等用途。具体
用途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依照每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会就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员不得调离;

  5.在债券存续期间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比例,以降低偿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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