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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能源: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28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 2026-014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兖矿能源”“公司”)将积极落实回购计划,确保在回购期限内尽快推进实施回购程序,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8 月 29 日,兖矿能源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批准了《关于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0.5-1 亿元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 A 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08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用途为公司股权激励,期限 3 年,若 3
年内上述股份未用于股权激励,则予以注销。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授
予公司董事会回购公司 H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2025 年 8 月 29 日,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回购公司 H 股股份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5-4 亿元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 H 股股份,每次回购 H 股价格不高于回

购前 5 个交易日公司 H 股股票平均收市价的 105%。回购期限将在下
列较早的期限届满:(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2)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有关回购 H 股授权之日。回购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股份需在回购后 10 日内注销。

  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A 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
不超过人民币 17.08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6.90 元/股。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以及日期为2025年9月16日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A股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回购股份。

  三、未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以来,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相关工作安排等因素,暂未实施回购。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推进股份回购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