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瑞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瑞智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96 号)。
经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4,001.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 24.6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0.80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24 日(T-3 日)发布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最近一个
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9.25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剔除极值后)39.19 倍,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 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 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
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 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 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25.31 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购价格为 25.31 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 1,200 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购价格为 25.31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1,200 万股,且
申购时间同为 2026 年 3 月 24 日 14:53:22:394 的配售对象中,按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排列将 1 个配售对象予以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 113 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109,770 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10,936,810 万股的 1.0037%。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4.6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6年3月27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3月27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价格为24.68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
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国泰海通君享创业板三瑞智能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君享1号资管计划”)以及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君享1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00.1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00.1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80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80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5、本次发行价格24.68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6.7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7.7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9.6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0.8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24.68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截至
2026 年 3 月 24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
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9.25 倍。
(2)截至 2026 年 3 月 24 日(T-3 日),《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 露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T-3 日股 2024 年扣 2024 年扣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非前 EPS 非后 EPS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2024 年) (2024 年)
603350.SH 安乃达 34.00 0.9439 0.8675 36.02 39.19
603489.SH 八方股份 32.24 0.2721 0.1759 118.47 183.29
603728.SH 鸣志电器 56.70 0.1860 0.1608 304.86 352.56
920593.BJ 鼎智科技 25.84 0.2034 0.1595 127.07 162.03
平均值(剔除异常值) 36.02 39.19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6 年 3 月 24 日(T-3 日)。
注 1:2024 年扣非前/后 EPS 计算口径: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注 2:计算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时,市盈率>100 视为极值,均予以剔除。
注 3: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24.6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0.80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4日(T-3日)发布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最近一个月 平均静态市盈率29.25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剔除极值后)39.19 倍,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 资决策。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三瑞智能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1)领先的技术水平及研发实力
公司依托完善的研发创新体系及持续高强度投入,突破动力系统集成化、高 效率、高可靠、轻量化及高精度技术瓶颈。通过多年自主研发积淀,形成覆盖硬 件设计、软件开发、算法升级、生产工艺及测试验证等各环节,包括一体化动力 模块集成技术、电磁设计及优化技术、热管理效率优化技术、FOC 矢量控制技 术、轻质高强复合材料工艺技术、高精度伺服控制技术等在内的 13 项自主知识 产权核心技术。公司深厚的核心技术积累为公司构建起持续领先的行业竞争优势 提供了关键支撑。
公司取得了丰富的研发技术成果,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已授权
境内专利 368 项(包括发明专利 45 项、实用新型专利 149 项)、境外发明专利 4
项,已登记软件著作权 26 项,相关专利与著作权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公司作为无人机电动动力系统领域领军企业,参与编写了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正常类飞机适航规定》中的“电动飞机动力装置补充要求”部分。凭借自主可控技术体系与系统级产品创新能力,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企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多项权威认证,并连续多年荣获“全球无人系统行业金翼奖”、“第五届世界无人机大会—创新产品奖”、“第六届世界无人机大会—小巨人奖”等多项行业内荣誉奖项。
2)广泛的客户基础及较高的市场认可度
公司长期秉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产品开发与营销策略,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可靠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技术服务,成功将产品推广至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大洋洲等全球超过 100 个国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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