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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兰仪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9


证券代码:301303        证券简称:真兰仪表      公告编号:2025-060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9日下午3:00

  2.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6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达路800号702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诗华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19日下午3:00在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02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7 人,代表股份 307,987,70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5.33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16,543,3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50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9 人,代表股份 191,444,3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6.830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3 人,代表股份 767,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8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3 人,代表股份 767,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877%。

  四、提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提案 1.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278,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96%%;
反对 59,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3%;弃权 650,1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8,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590%;
反对 59,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450%;弃权2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60%。
提案 2.00 关于全资子公司真兰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部分用于新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268,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6%;反
对 60,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弃权 658,607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8,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655%;反对 60,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362%;弃权38,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83%。
提案 3.00 关于增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278,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98%;反
对 58,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弃权 650,727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8,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528%;反对 58,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56%;弃权30,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15%。
提案 4.00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279,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0%;反
对 57,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650,727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180%;反对57,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05%;弃权30,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15%。

  五、备查文件

  1.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