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97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完成回购的 970,000 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 A 股普通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33.00 元/
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33.0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60.00 元/股,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并拟对回购
股份实施期限延期 1 个月,即回购实施期限自 2022 年 12 月 13 日起至 2024 年 1
月 12 日止。除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
生 变 化 。 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披 露 在 巨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68)。
截至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股份 970,000 股,成交总金额为 30,953,53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使用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
定,公司上述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本次回购的
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基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长期投资价值,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整体
战略规划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拟对于 2024 年 1月 12 日完成回购的 970,000 股
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在 36 个月期限届满前完成注销。本次股份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77,298,284 股变更为 76,328,284 股,注册资本将
由 77,298,284 元变更为 76,328,284 元。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前后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股份注销前 本次注销股 回购股份注销后
股份类别 占总股本比例 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 (股) 股份数量(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1,366,450 27.64 - 21,366,450 27.99
高管锁定股 21,366,450 27.64 - 21,366,450 27.9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5,931,834 72.36 970,000 54,961,834 72.01
三、总股本 77,298,284 100.00 970,000 76,328,284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
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四、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
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1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632.8284 万
7,729.8284 万元。 元。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2 7,729.8284 万股,均为普通股,面额股的 7,632.8284 万股,均为普通股,面额股的每股
每股金额为 1 元。 金额为 1 元。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系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审慎考虑作出的决
策,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及股
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
资者权益的情形。
六、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后续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
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尚
需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
理后续的股份注销相关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
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