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新材: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8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邓伟明先生(董事长)、陶吴先生、廖恒星先生、刘兴国先生、邓竞先生、李卫华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2.独立董事:曹丰先生、洪源先生、蒋良兴先生、黄斯颖女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10 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
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4 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1.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邓伟明先生(主任委员)、陶吴先生、蒋良兴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曹丰先生(主任委员)、洪源先生、黄斯颖女士
3.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洪源先生(主任委员)、曹丰先生、黄斯颖女士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审计委员会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曹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1.总裁:邓伟明先生
2.资深副总裁:陶吴先生
3.财务总监:朱宗元先生
4.董事会秘书:唐华腾先生
5.内部审计负责人:易琨先生
6.证券事务代表:王建强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邓伟明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裁,有利于统一决策与执行,提升经营管理效率,确保公司长期战略顺利实施,避免因职责分离可能带来的方向偏差或执行延迟。为确保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独立,实际控制人已承诺与公司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不占用公司资金,不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重大关联交易严格履行审议披露程序,关联方依规回避,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持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断优化治理结构,有效防范治理风险,保障公司的独立性。
董事会秘书唐华腾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王建强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唐华腾先生、王建强先生
联系电话:0856-3238558
传真:0856-3238558
电子邮箱:cngrir@cngrgf.com.cn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 567 号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 B 座 11 楼
邮政编码:410007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一)非独立董事
邓伟明先生,男,196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太原科大毕业。
曾任湖南邵东焦化厂技术员、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04 年 8 月至今,担任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 年 7 月至今,担任湖南中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2016 年 10 月至 2021 年 4 月,担任贵州中伟资源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湖南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2014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伟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29,570,194 股,通过持有公司
控股股东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5%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 313,040,000 股 A 股股份,通
过持有铜仁弘新成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16,881,480股 A 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65%,邓伟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邓竞先生为邓伟明先生之子,董事陶吴先生为邓伟明先生配偶之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陶吴,男,198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
职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普华永道国际会计事务所、Numeric;2013 年 9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职于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 年 3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公司经营
中心总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资深副总裁。
2021 年 6 月至今,担任印尼中青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陶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1,141,3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95%;及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3,942 股 A 股股份。陶吴先生为董事邓伟明先生配偶之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廖恒星,男,198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国注册
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曾在湖南笛扬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08 年 6 月至 2017 年 2 月,历任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总裁助理;2017 年 3 月至 2022 年 3 月,担任公司总裁助理;2019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 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2023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恒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637,0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11%;及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6,416 股 A 股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卫华,男,196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
湖南邵阳市锅炉制造厂、广东省中山市美丽时玩具厂、深圳市恒生玩具厂、湖南邵东县大田
精工模具厂、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 年 2 月至 2022 年 3 月,历任公司研究院总
工程师、工程中心总经理;2022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首席专家兼工程总院设计院院长;
2023 年 3 月至 2025 年 9 月,担任公司董事;2025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822,9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90%;及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3,942 股 A 股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兴国,男,197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1 月,
担任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工厂负责人;201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5 月,担任中伟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中心总经理、人力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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