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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4-015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 9:00 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陈正兵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
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经理层在落实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公司运营管理、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并结合国家政策、国内外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情况部署了 2024 年的相关工作。


    3.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和《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
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67,971.58 万元,同比增长 15.40%。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 2023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和广大投资者的诉求,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 564,821,82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 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 67,778,619.36 元,不实施公积金转股本及派发股票股利等其他措施。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股本总数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后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计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航天科工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 2023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通过查验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内容详情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8.以 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9 票回避,审议了《关于公司董
事 2023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3 年度公司董事绩效考核情况如实发放公司 2023 年董事薪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之“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同时制定相关人员 2024 年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1)非独立董事 2024 年薪酬方案:除董事长陈正兵先生薪酬方案另行规定
外,其他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 2024 年薪酬方案:独立董事按照 12 万元/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本议案与全体董事利益相关,全体董事需回避表决,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公司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报告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资发监督规〔2019〕101 号)等国资管理要求,公司全面总结 2023 年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报告》。
    11.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为全面加强合规管理,深化依法经营依规治企,保障公司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12.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审计署 11 号令、国资委《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资发监督规〔2020〕60 号)的要求,公司全面总结 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并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3.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审计工作要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4.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4.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5.保荐机构的相关核查意见;

  6.审计机构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