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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生物: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15

证券代码:300294            证券简称:博雅生物          公告编号:2015-070
                    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博雅生物”、“公司”或“上市公
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海高特佳懿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法持有的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83.87%的股权和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王民雨合法持有的贵州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7.77%的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本公司发生资产交易情况如下:
    1、转让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上市公司分别于2014年12月28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5年1月14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转让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3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57,511,136元向宁波奇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海康生物32%股权。该股权出售已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及时披露。
    公司出售海康生物股权系根据自身发展战略规划作出的决策,属于公司业务正常发展需要,与本次交易的交易主体、交易背景、交易标的均不相同,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要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2、合资设立单采血浆公司
    上市公司于2015年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设立丰城博雅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设立信丰博雅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使用结余募集资金2,300万元与北京澍泽横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丰城博雅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和使用结余募集资金2,300万元与北京澍泽横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信丰博雅单采血浆有限公司。该投资已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及时披露。
    公司与北京澍泽横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单采血浆公司属于公司业务正常发展需要,与本次交易的交易主体、交易背景、交易标的均不相同,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要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3、设立并购基金
    上市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5年4月9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医药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特佳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深圳市高特佳弘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瑞投资”)及其他方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共同设立医药产业并购基金,该基金出资规模上限为人民币6.50亿元:其中弘瑞投资为普通合伙人,出资不少于0.065亿元;博雅生物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00亿元;其他资金由该基金对外募集。
截止目前,前述并购基金上海高特佳懿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经成立并完成资金募集。
    公司与弘瑞投资及其他方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共同设立医药产业并购基金是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整合医药产业资源,提升综合竞争力,充分利用高特佳集团的专业投资队伍和融资渠道资源,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更多并购标的。由于并购基金上海高特佳懿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上述交易与本次交易合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