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臣倍健: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46 证券简称:汤臣倍健 公告编号:2026-008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华兴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
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73 名,注册会计师 332 名,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 人。
华兴事务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7,037.2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35,599.9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9,714.90 万元。2025 年度为 96 家上市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3,622.69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
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段守凤
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华兴
事务所执业,2016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嘉杰
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华兴
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刘琪
2016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
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华兴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华兴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预计较 2025 年度保持稳定,为 220-260 万元(含
税)区间,内控审计费用预计为 40-50 万元(含税)区间。2026 年度最终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华兴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查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可华兴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状况,认为其在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审计准则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继续聘任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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