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生物: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9 公告类型:审计机构变更 证券代码:123119

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7
债券代码:123119          债券简称:康泰转 2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宜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 人,注册会计师 1,45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30 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2.6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 家,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0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 4月 30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从业人员中 4 人次受到行政处
罚、25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 人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古范球先生,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黄迎女士,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侯光兰先生,200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行业标准以及审计服务需投入的
审计人员数量和工作量等实际情况,在遵循公允合理定价基础上与信永中和协商
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及实际审计范围、工作量等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其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在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 2021 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体系运行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信永中和的审计从业资格和其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期间的审计履职情况,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其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本议案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严谨、公允、客观地进行独立审计并及时为公司出具专项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续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8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公允、客观地进行独立审计,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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