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关于控股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债券代码:123102 债券简称:华自转债 公告编号:2021-079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控股股东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收到控股股
东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自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及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告知函》,获悉华自集团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减持计划过程中,因工作人员误操作,错误地进行了买入操作,从而导致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其减持和短线交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65),公司控股股东华自集团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3,152,145 股(占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1.23%),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后三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二、减持计划实施及短线交易基本情况
2021 年 7 月 5 日至 7 月 26 日,华自集团按照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大宗交易
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2,350,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2%。其中 2021 年
7 月 26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过程中,因交易软件刷新延时,界面切换错误,以致工作人员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错误买入公司股份 26,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1%,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时间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成交数量 成交均价(元 成交金额(元)
(股) /股)
2021 年 7 月 5 日 大宗交易 卖出 398,800 15.84 6,316,992
2021 年 7 月 16 日 大宗交易 卖出 132,900 16.92 2,248,668
2021 年 7 月 26 日 集中竞价 卖出 1,819,000 20.17 36,687,308
合计 2,350,700 19.25 45,252,968
2021 年 7 月 26 日 集中竞价 买入(误 26,000 19.96 518,849
操作)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华自集团上述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本次短线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三、本次股份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华自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本次股份变
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股份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股) 占减持前公司 股份数(股) 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长沙华能 无限售条件 92,940,031 36.28% 90,615,331 35.29%
自控集团 流通股份
有限公司 合计持股 92,940,031 36.28% 90,615,331 35.29%
注:因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公司总股本从 256,171,546 股增至 256,771,546 股,华自集团股份变动后持股比例按公司最新股
本计算。
四、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华自集团的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向华自集团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核实,华自集团本次误操作系操作人员临近收盘数据统计时发现,华自集团在知悉短线交易后,立刻停止了股票减持操作,本次短线交易处理情况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 内卖出, 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经核查,本次交易过程中买入最低价为 19.89 元/股,卖出最高价为 21.14 元/股,
本次短线交易收益的计算方法为:(卖出最高价格-最低买入价格)*买入股数=(21.14
元/股-19.89 元/股) *26,000 股=32,500 元。所得收益 32,500 元将全数上缴公司。
2、上述违规行为系华自集团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华自集团已深刻意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其就本次操作失误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3、华自集团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4、公司董事会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高度重视并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控股股东华自集团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因本次华自集团操作失误进行了买入操作,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其在六个月内不能再减持公司股份,华自集团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结束。
六、备查文件
1、华自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及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6 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