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债券代码:123102 债券简称:华自转债 公告编号:2021-066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苗洪雷先生、副总经理唐
凯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股 5%以上股东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9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401%),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
董事苗洪雷先生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2,9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41%)、副总经理唐凯先生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98%)。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收到持股 5%以
上股东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信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收到董事苗洪雷先生、副总经理唐凯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意向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别/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 持股 5%以上股东 15,217,392 5.9403%
公司
苗洪雷 董事兼副总经理 451,740 0.1763%
唐凯 副总经理 100,000 0.039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股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 份数量占 减持原因 减持方式 股份来源 减持价格
量(股) 公司总股 区间
本的比例
广州诚信 股东经营发展需 集中竞价交易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创业投资 4,970,000 1.9401% 要 大宗交易方式 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
有限公司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减持
股东自身资金需 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时市场价
苗洪雷 112,935 0.0441% 求 集中竞价方式 部分)。 格及交易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方式确定
唐凯 25,000 0.0098% 股东自身资金需 集中竞价方式 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
求 性股票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出现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
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股东诚信创投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董事苗洪雷先生和副总经理唐凯先生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的六个月内减持。
股东诚信创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
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股东诚信创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就股份限售及减持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十二个月内,将根据股票市场行情和价格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比例不超过 80%。减持的方式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公司发行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基数。在减持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诚信创投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董事苗洪雷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就股份限售及减持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截至本公告日,苗洪雷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苗洪雷先生和唐凯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意向书》。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5 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