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债券代码:123102 债券简称:华自转债 公告编号:2021-077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 年 7 月 26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0.00 万股,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3%
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3 人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08 元/股
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6 月 12 日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
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7 月 9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288 名激励对象 7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为 6.08 元/股;其中,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60.00 万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60.0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7 月 9 日
2、授予价格:6.08 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对象及数量:
公司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 60.00 万股,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2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7.89%。
序 获授的第一类限 占授予第一类限 占本激励计划公
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总数的 告时股本总额的
(万股) 比例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佘朋鲋 中国 董事兼总经理 40.00 66.67% 0.16%
2 袁江锋 中国 董事兼副总经理 10.00 16.67% 0.04%
3 陈红飞 中国 财务总监 10.00 16.67% 0.04%
合计 60.00 100.00% 0.23%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之日起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之日起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之日起48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6、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满足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的前提下,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系数(N)×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评级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当年度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核评级 A B C D
个人层面系数(N) 100% 80% 0
激励对象按照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考核当年不得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性说明
本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记日前 6 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9 日,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
为 2021 年 7 月 26 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013,145.00 2.35% 600,000 6,613,145.00 2.5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50,158,401.00 97.65% 0 250,158,401.00 97.42%
三、股份总数 256,171,546.00 100.00% 600,000 256,771,546.00 100.00%
注:① 本报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② 变动后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
本结构表为准。
③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七、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
[2021]1110000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7 月 13 日止,公司已收到 3 名股权激励
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 3,648,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 6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3,048,000 元,所有认购款均以货币资金形式转入公司银行账户。因本次发行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故公司股本总额增加 600,000 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6,771,546 元,股本为人民币 256,771,546 元。
八、每股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