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债券代码:123102 债券简称:华自转债 公告编号:2021-070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 年 7 月 9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720.00 万股,其中
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60 万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60.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6.08 元/股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自科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7 月 9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288 名激励对象共计 7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 6.08 元/股。其中,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60.00 万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60.00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
2、标的股票种类: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首次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 6.08 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 288 人,具体包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6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25,617.15 万股的 2.97%,其中本次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720.00 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分配概况
公司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 6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
额的 0.2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7.89%。
序 获授的第一类限 占授予第一类 占本激励计划
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总 公告时股本总
(万股) 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佘朋鲋 中国 董事兼总经理 40.00 66.67% 0.16%
2 袁江锋 中国 董事兼副总经理 10.00 16.67% 0.04%
3 陈红飞 中国 财务总监 10.00 16.67% 0.04%
合计 60.00 100.00% 0.23%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②本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③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分配概况
公司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7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
总额的 2.7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2.11%。首次授予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 66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5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6.84%;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1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26%。
序 获授的第二类限 占授予第二类 占本激励计划
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总 公告时股本总
(万股) 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佘朋鲋 中国 董事兼总经理 20 2.86% 0.08%
2 袁江锋 中国 董事兼副总经理 20 2.86% 0.08%
3 宋辉 中国 副总经理、董 20 2.86% 0.08%
事会秘书
4 苗洪雷 中国 董事兼副总经理 20 2.86% 0.08%
5 周艾 中国 副总经理 12 1.71% 0.05%
6 陈红飞 中国 财务总监 20 2.86% 0.08%
7 唐凯 中国 副总经理 20 2.86% 0.08%
小计 132 18.86% 0.52%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281 人) 528 75.43% 2.06%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660.00 94.29% 2.58%
预留授予部分合计 40.00 5.71% 0.16%
合计 700.00 100.00% 2.74%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②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③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④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及解除限售/归属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之日起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之日起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之日起48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30%
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30%
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40%
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
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解除限售/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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