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股份:关于拟投资建设6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建设6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项目名称:60 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
2、项目投资主体: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 634,698.46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 596,698.46 万元;流动资金为 38,000
万元。
4、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中自有资金 25 亿,其余通过定增、发行可转债或申请银行贷款等方式
自筹,资金费用率与银行贷款利率相同,为 4.75%;正常生产年份流动资金 30%为企业自有投入,其余为银行贷款,年利率为 4.35%。
5、风险提示:
(1)本项目的实施尚须政府立项核准及报备、土地公开出让、环评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公司尚未取得拟投资项目所需的项目用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能评和节能量审核,相关审批备案程序也尚未开始推进,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开工时间、计划进程、实施方式等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存在一定施工进度风险。
(2)本项目所涉及的投资总额、建设周期、预计效益等数据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也不构成对投资金额的承诺,后续投资金额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细化调整。
(3)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对自身条件和市场前景作出的判断,后续如宏观经济、玻纤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4)本项目建设投资较大,如无法足额筹措项目所需资金,该新建项目将会面临调整投资规模,项目建设期延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项目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产能布局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从原丝生产、制品加工到复材制造一体化的玻纤生产产业链,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公司拟投资建设 60 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本项目总投资 634,698.46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 596,698.46万元;流动资金为 38,000 万元。
(二)审议情况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
建设 60 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上述项目建设。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该项目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签署相关的协议、调整投资进度和投资额度、建设施工进度等具体事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 项目基本内容
项目名称:60 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四条年产 15 万吨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包括生产线的工艺和装备、
生产车间土建、配套公用工程及土建、生产辅助设施、总图运输及厂区管线等。
实施主体: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遥观镇 232 省道东侧、创业路南侧地块”。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是综合企业自身发展情况、市场需求情况与公司特色产品情况而确定的。建设 60 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本项目建设四条年产 15 万吨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分两期实施,每期两条。
(二) 投资项目总额及进度
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 634,698.46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 596,698.46 万元;流动资金
为 38,000 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中自有资金 25 亿,其余通过定增、发行可转债或申请银行贷
款等方式自筹,资金费用率与银行贷款利率相同,为 4.75%;正常生产年份流动资金 30%为企业自有投入,其余为银行贷款,年利率为 4.35%。
建设进度:项目建设期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开始计算,总建设期为 54 个月,其中
一期工程拟为 30 个月:2 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与审批工作,6 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14 个月内完成设备订货采购,20 个月内完成土建施工,16 个月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点火试生产 2 个月;二期工程拟为 24 个月:2 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与审批工作,6
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12 个月内完成设备订货采购,16 个月内完成土建施工,12 个月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点火试生产 2 个月。
审批手续:本项目须以取得土地使用权为实施前提,在实施过程中尚需办理相关资质许可和项目实施规划等前置手续。
三、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一)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成后,年平均销售收入 383,419.35 万元,年
平均净利润约 153,439.07 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8.57%,投资回收期为 6.43 年,具
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齐全,深度符合相关要求。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及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符合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及公司的发展规划,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3、本工程采用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在产品质量和能源消耗方面都可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设计中所有的扬尘点均配置高效的除尘器,充分考虑厂区的绿化和美化,保证建成后的工厂实现清洁、文明生产。各项节能和排放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4、本项目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稳定,各项效益指标均优于建材行业的基准值,能有力增加当地财税收入,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项目的建成和持续运营可使各方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5、本项目实施后可以稳定企业内部就业,增加社会就业岗位,提高当地就业水平。
6、工程建设和运营也将带动相关行业和企业的参与,促进关联产业的发展,发挥产业带动作用。
7、本项目为目前技术水平领先、装备先进的玻纤生产线新建项目,项目投资估算基本合理,项目建成后,除了给建设方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外,还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现有产能将得到进一步扩充,产品结构更加合理,成本优势更加明显,同时拓展了产品的应用领域,尤其是风电领域,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增强了公司的行业竞争力,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有积极的意义。因此,本项目的实施是必要的。
五、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对策
1、项目建设风险
本项目的实施尚须政府立项核准及报备、土地公开出让、环评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公司尚未取得拟投资项目所需的项目用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能评和节能量审核,相关审批备案程序也尚未开始推进,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开工时间、计划进程、实施方式等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存在一定施工进度风险。公司将加强项目组自身的队伍建设,提高自身专业管理水平,强化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力度,增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控能力,选择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操作,降低工程建设风险。
2、项目市场风险
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对自身条件和市场前景作出的判断,后续如宏观经济、玻纤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充分把握市场机遇,积极实施项目相关营销策略,为项目建成后产品的顺利销售提供保障,以实现新增产能的消化。同时,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有序实施新建项目,逐步投入资金,降低投资风险。
3、项目管理风险
项目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一方面将对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管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也将对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质量控制能力、项目执行能力、客户管理能力等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将更加注重引进和培养管理人才,形成一个业务精良、合作紧密的核心管理团队,加强治理力度,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合理控制运营风险。
4、项目资金筹措风险
本项目建设投资金额较大,如无法足额筹措项目所需资金,该新建项目将会面临调整投资规模,项目建设期延期的风险。为此,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资金筹措,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等方式合理确定资金来源。
5、项目财务风险
公司在项目建成后实现预期收益需要一定时间,在建成投产后的一段时间内,可能面临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影响公司合并报表盈利能力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的实施进展,审慎经营,同时积极采取适当的策略及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
六、其他情况
本次投资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生产及市场需求情况,启动对本项目的建设。
本项目所涉及的投资总额、建设周期、预计效益等数据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也不构成对投资金额的承诺,后续投资金额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细化调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0 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可行性研究
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4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