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陆药业: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300016 股票简称:北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9
债券代码:123082 债券简称:北陆转债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枫蓝国际写字楼 A 座 7
层 A1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 WANG XU
5、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112,725,813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22.87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9,439,51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20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3,286,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67%。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758,2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0.7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71,9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0.0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286,3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667%。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联股东宗利、邵泽慧、曾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09,604,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8.899%;
反对 673,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607%;弃权 546,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4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6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62.879%;反对 67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0.485%;弃权 54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6.636%。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40,2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771%;反对75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665%;弃权6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37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63.131%;反对 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9.959%;弃权 63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6.91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
标的议案》
关联股东宗利、邵泽慧、曾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7,869,3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334%;反对2,93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648%;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3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10.093%;反对 2,93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9.298%;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6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79,4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806%;反对75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666%;弃权59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1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64.174%;反对 75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9.980%;弃权 59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5.846%。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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