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试试验: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30 公告类型: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 证券代码:123060

证券代码:300416    证券简称:苏试试验  公告编号:2021-100
债券代码:123060    债券简称:苏试转债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试验仪器总厂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试验仪器总厂(以下简称“苏试总厂”或“本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2 年 4 月 11 日),以大宗交易交易
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520 万股,不超过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28
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 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4.87%。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苏试总厂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苏试总厂持有公司股份 106,834,000 股,占公
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28 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 40.9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苏试总厂内部很多股东都是已退休多年的老职工,现因养老资金需求,提出由本厂回购其股份的申请,故本厂拟通过减持部分股票以解决回购内部股份的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苏试总厂本次减持股份不超过 520 万股,不超过公司
截至 2021 年 9 月 28 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 2%。若计划减持期
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5、减持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2 年 4 月 11 日)。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苏试总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厂在本次发
行前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厂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前述期间内公司股票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本厂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锁定期满后 2 年内,本厂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比例不超过锁定期满时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20%。锁定期满后,本厂如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满足公司股价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且运营正常、减持对公司二级市场不构成重大干扰的条件下,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采取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

    本厂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 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自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自锁定期满起 2 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本厂保证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公告中将明确减持的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厂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且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收益交给公司。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苏试总厂此前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中所做出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有关说明

    1、苏试总厂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苏试总厂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苏试总厂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苏试总厂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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