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1 公告类型: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 证券代码:123056

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6
债券代码:123056          债券简称:雪榕转债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杨勇萍先生、副总经理陈新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股份 133,08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10%)的控股股东、
董事长杨勇萍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26,526,08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00%,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25%)。

    2、持有公司股份 5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2%)的股东、副总经
理陈新女士,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13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3%,即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25%)。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榕生物、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杨勇萍先生、公司副总经理陈新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截止本公告日持有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数量(股)

  1        杨勇萍          133,085,500              30.10%

  2        陈  新            520,000                0.12%

  注:本公告全文计算相关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时,以公司 2021 年 7 月 19 日总股本 442,101,472
股为基数。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杨勇萍先生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安排

  1、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本次减持不超过26,526,08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计划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2、承诺及履行情况

  杨勇萍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就其持股及减持意向做出如下承诺:

  “(1)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雪榕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雪榕生物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雪榕生物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雪榕生物的股份,也不由雪榕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可减持雪榕生物的股份:

  (i)本人承诺的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

  (ii)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3)本人所持的雪榕生物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雪榕生物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上市之日持有的雪
榕生物股份总额的 5%;

  (5)本人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转让雪榕生物股票;

  (6)本人所持的雪榕生物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提前五个交易日通知雪榕生物,雪榕生物应提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7)本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包括:(i)由雪榕生物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事实及具体原因;(ii)由本人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最大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iii)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雪榕生物股东大会审议;(iv)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雪榕生物所有;(v)本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9年6月14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引进战略投资者公司控股股东申请豁免部分持股及减持意向条款的议案》,同意豁免杨勇萍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部分有关持股及减持意
向的条款:“(4)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上市之日持有的雪榕生物股份总额的 5%”。

  杨勇萍先生于2019年5月29日做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至2021年5月3日,本人不通过任何途径减持雪榕生物的股份。

  2、本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包括:(i)由雪榕生物及时、充分披露本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事实及具体原因;(ii)由本人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最大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iii)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雪榕生物股东大会审议;(iv)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雪榕生物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杨勇萍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二)股东陈新女士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安排

  1、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减持数量:本次减持不超过13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即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若减持计划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2、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即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新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杨勇萍先生、陈新女士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杨勇萍先生、陈新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杨勇萍先生、陈新女士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杨勇萍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陈新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21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