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董事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3 公告类型: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123050

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2
债券代码:123050        债券简称:聚飞转债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以
书面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 5 人,实参加董事 5 人,其中张丽霞女士、柴广跃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邢美正先生主持。

  经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4、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的《证券时
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国金证券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7、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确认,2021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183,821,485.89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8,382,148.59 元,母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 1,060,247,320.33 元。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正处于成长期
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实际情况,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回购专户中的21,012,976 股),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

  鉴于目前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的情况,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存在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引起公司总股本变动,实际分红总额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含税)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以实际实施的结果为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总额暂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342,588,701 股 测 算 , 剔 除 回 购 专 户 中 的 21,012,976 股 , 应 分 配
132,157,572.50 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928,089,747.83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8、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相关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上文件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9、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10、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3 万元。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的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金证券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上文件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12、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计提各项减值损失 44,346,853.17 元,核销已计提坏账 6,147.00 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49,803,976.24 元,上述计提及核销事项,合计增加 2021 年度利润总额 5,457,123.07 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
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公允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13、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1 年年度
报告全文》之“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 年度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年薪组成,基本工资根据任职岗位由公司相关薪资制度统一规划;年度绩效奖金与公司完成的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挂钩,根据公司当年效益,结合年度个人绩效及服务时间共同决定。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应尽的义务。同意公司提交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
供投资者查阅。

  15、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050,简称“聚飞转债”)自 2020
年 10 月 20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止,共有 931 张聚飞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 18,315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342,304,966 元,变更为 1,342,323,281 元。

  同时,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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