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21-075
债券代码:123049 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维尔利餐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餐厨”)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常州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维尔利餐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常州维尔利餐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 年 7 月 18 日
3、注册地点: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浒庄村委黄土沟 28 号
4、法定代表人:徐刚
5、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利用自有资金对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及其配套设施进行投资(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务,依法需取得许可和备案的除外);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
输、处置服务;废弃动植物油脂的回收、加工、销售;生物柴油及其副产品(含粗甘油、生物沥青)(除危险品)的制造与销售(以上项目限分公司经营);沼气分布式能源发电(限分支机构经营);售电服务;环保工程的设计、承包、施工、安装;环保设备的销售;利用自有资金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投资(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务,依法需取得许可和备案的除外);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环保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常州餐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常州餐厨 100%股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常州餐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695,401,178.67 775,946,846.60
负债总额 465,317,083.52 530,098,789.83
净资产 230,084,095.15 245,848,056.77
科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78,931,827.49 76,819,447.80
营业利润 6,939,540.14 15,805,543.70
净利润 4,919,442.97 15,763,961.6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常州餐厨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根据常州餐厨与南京银行常州分行拟签订的合同,公司本次拟为常州餐厨向银行申请的 1,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时,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常州餐厨向银行申请的1,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能够为常州餐厨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常州餐厨经营的持续稳定。
常州餐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解决常州餐厨的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常州餐厨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项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审批担保总额为 125,257.78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底
经审计净资产的29.30%,其中对参股子公司累计审批担保总额为25,724.25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 6.02%。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实际担保额为 93,906.47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底经审计
净资产的 21.97%,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对参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额为14,589.75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 3.41%。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 126,257.78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9.53%,无其他对外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
七、其他
本次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公告。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