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铁股份: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2 公告类型:增发方案修订 证券代码:123046
证券代码:300587  证券简称:天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2-154债券代码:123046  债券简称:天铁转债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

  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 13.45 元/股调整为 7.92 元/股。

    2、发行数量由 189,800,000 股调整为 320,809,544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
公司总股本的 30%即 323,054,924 股(不考虑后续股权激励计划、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事项对公司总股本的影响)。

    3、基于上述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募集资金总额由 255,281.00 万元
调整为 254,081.16 万元。

    一、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依据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 年 7 月 12 日召
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3.4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 189,800,000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
189,883,190 股(不考虑股权激励计划、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事项对公司总股本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经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则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
本 628,221,44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80 元(含税),送红
股 0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若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新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进展、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2 年 7 月 7
日)期间授予登记完成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增加 8,540,000 股;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在上述期间共计转股 333,321 股,总股本增加 333,321股。因此,公司的总股本由 628,221,446 股变为 637,094,767 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637,094,76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88858 元(含税),送红
股 0 股,转增 6.902505 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7 月 14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7 月 15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

    三、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条款,公司对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做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 13.45 元/股调整为 7.92 元/股。

    计算公式为:调整后发行价=(调整前发行价-每股派发现金股利)/(1+每股转增股本数)

    计算过程为:(13.45-0.0788858)/(1+0.6902505)=7.92 元/股(向上取
整)

    2、发行数量由 189,800,000 股调整为 320,809,544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
公司总股本的 30%即 323,054,924 股(不考虑后续股权激励计划、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事项对公司总股本的影响)。


    计算公式为:调整后发行数量=调整前发行数量*(1+每股转增股本数)

    计算过程为:189,800,000*(1+0.6902505)=320,809,544 股(向下取整)
    3、基于上述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募集资金总额由 255,281.00 万元
调整为 254,081.16 万元。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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