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线缆: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2 公告类型:分配方案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123034

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21-038
债券代码:123034          债券简称:通光转债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13 点 30 分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月 12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镇渤海路16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忠先生。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86,757,05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1.17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86,741,35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1.16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5,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4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5,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5,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4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742,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1%;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694%;反对 5,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210%;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5096%。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742,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1%;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694%;反对 5,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210%;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5096%。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742,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1%;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694%;反对 5,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210%;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5096%。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742,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1%;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694%;反对 5,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210%;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5096%。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742,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1%;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694%;反对 14,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3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742,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1%;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694%;反对 5,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210%;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5096%。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7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4%;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3%;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694%;反对 5,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210%;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5096%。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742,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1%;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694%;反对 5,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7580%;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8726%。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17,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0%;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1%;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6,3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1274%;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872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742,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1%;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694%;反对 5,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7580%;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8726%。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735,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反对
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6,3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1274%;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872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九州通和(南通)律师事务所的曹舒雯律师和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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