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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3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0-087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4 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 名,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额为105,933,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83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 3 名,代表股份数量 122,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5%。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讨论,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志清先生、韩光武先生、郑娟女士、敬元元女士、成举明先生、张东东先生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候选人:选举王志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王志清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5,821,0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王志清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411,007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991%。

  1.02.候选人:选举韩光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韩光武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5,821,0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韩光武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411,007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991%。

  1.03.候选人:选举郑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郑娟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5,821,0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郑娟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411,007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991%

  1.04.候选人:选举敬元元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敬元元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5,821,007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敬元元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411,007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991%

    1.05.候选人:选举成举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成举明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5,821,007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成举明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411,007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991%

  1.06.候选人:选举张东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张东东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5,821,0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张东东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411,007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991%
议案 2.0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琪女士、侯向阳先生、张治军先生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 6 名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候选人:选举陈琪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陈琪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5,821,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陈琪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411,00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991%

    2.02.候选人:选举侯向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侯向阳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5,821,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侯向阳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411,00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991%

    2.03.候选人:选举张治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张治军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5,821,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张治军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411,00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991%
议案 3.00 审议《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张宁波先生、马建伟先生、王跃龙先生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 2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候选人:选举张宁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张宁波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5,821,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张宁波军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411,00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991%

  3.02.候选人:选举马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马建伟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5,821,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马建伟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411,00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991%

  3.03.候选人:选举王跃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王跃龙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5,821,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王跃龙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411,00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99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黄国宝、吕丹丹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四、备查文件

  1、《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