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重机: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深圳福田燃机电力有限公司35%股权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编号:2012-029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参股
公司深圳福田燃机电力有限公司35%股权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转
让其参股公司深圳福田燃机电力有限公司35%股权的公告》以及本次股权转让的
审计、评估报告。
此后,福田燃机公司对原审计报告中的保留意见所涉事项进行了后续账务处
理。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补充审计后认定,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已经消除,并于2012年6月25日重新出具深鹏所审字[2012]1246号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基于此,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原评估报告也进行了
相应修改。现更正如下。
一、审计报告修改情况
审计报告中“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修改如下:
1、深鹏所审字[2012]1147号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4月30日福田燃机公
司应收深圳市天民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16,006,153.58元,该笔应收款项的
账龄已经超过三年;福田燃机公司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及(2005)深中
法民二初字第399号判决书判决,深圳市天民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应向福田
燃机公司支付货款本金16,006,153.58元,但截止报告日,福田燃机公司除根据
(2006)汕市区法执第280-4号民事裁定书强制拍卖深圳市天民液化天然气发展
有限公司相关财产取得款项110,000.00元外,剩余其他应收款15,958,153.13元
预计无法收回,而福田燃机公司未对该应收应付往来合并处理亦未对剩余应收款
计提坏账准备。
1
深鹏所审字[2012]1246号审计报告:截止2012年4月30日,福田燃机公司
根据法院判决书及实际执行情况,对该其他应收款16,006,153.58元及其他应付
款110,000.00元合并处理,并对预计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余额15,958,253.12
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深鹏所审字[2012]1147号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4月30日福田燃机公
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杭州富田发电有限公司13,200,000.00元。该公司自2005年
8月停产至今,截至2012年4月30日的财务报表显示该公司已经资不抵债,而
福田燃机公司未对该项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深鹏所审字[2012]1246号审计报告:福田燃机公司根据《北京市德鸿律师事
务所关于深圳福田燃机电力有限公司投资情况的法律意见》,首先将对杭州富田
发电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13,200,000.00元与对富阳市电力建设发展总公司
的长期应付款11,200,000.00元抵消处理;其次,由于杭州富田发电有限公司的
财务报表显示该公司已经资不抵债,福田燃机公司对该抵消后的长期股权投资
2,000,000.00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增加资产减值损失2,000,000.00元。
3、深鹏所审字[2012]1147号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4月30日福田燃机公
司的存货129,466.07元,经清查发现已经丢失,但未报董事会批准进行账务处理。
深鹏所审字[2012]1246号审计报告:截止2012年4月30日,福田燃机公司
确认了该项损失,减少存货129,466.07元,增加营业外支出129,466.07元。
4、深鹏所审字[2012]1147号审计报告:截止2012年4月30日,福田燃机
公司已将机器设备中的发电专业设备--气化站拍卖,该项固定资产原值
8,699,622.08元,净值8,333,989.94元,拍卖结果为164,000.00元,税金和佣金
为10,073.85元;处理该项固定资产发生的资产损失为8,180,063.79元,未报董
事会进行账务处理。
深鹏所审字[2012]1246号审计报告:截止2012年4月30日,福田燃机公司
已经按照拍卖结果清理了该项固定资产,减少固定资产8,333,989.94元,减少固
定资产清理10,073.85元,减少预收账款164,000.00元,增加营业外支出
8,180,063.79元。
二、评估报告修改情况
评估报告在“特别事项的说明”中做出相应修改如下:
1、对于应收深圳市天民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16,006,153.58元、存货
2
129,466.07元经清查发现已经丢失和机器设备中的发电专业设备--气化站拍卖等
三个事项,福田燃机进行账务调整,审计后账面值为零。由于在原评估报告中已
评估为零,修改后的评估报告未再提及有关事项。
2、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富田发电事项,深鹏所审字[2012]1246号审计报告显
示,福田燃机对富田发电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为200万元,并对此全额计提了
减值准备,且对富阳电力长期应付款亦调整为零。修改后的评估报告在“特别事
项的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特别事项”中对此事项说明如下:
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投单位杭州富田发电有限公司,账面金额为200万元。杭
州富田发电有限公司已停业多年,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同时根据福田燃机2011
年审计报告的披露,杭州富田发电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已资不抵债,
企业已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且根据北京市德鸿律师事务所关
于深圳福田燃机电力有限公司投资情况的法律意见,“在目前法律状态下,本律
师认为福田燃机对富田发电的全部投资已经成为实际损失,不存在收回投资或变
现的可能”。评估人员将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为零。
该评估处理,使修改后评估报告对福田燃机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较原评估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参股
公司深圳福田燃机电力有限公司35%股权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转
让其参股公司深圳福田燃机电力有限公司35%股权的公告》以及本次股权转让的
审计、评估报告。
此后,福田燃机公司对原审计报告中的保留意见所涉事项进行了后续账务处
理。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补充审计后认定,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已经消除,并于2012年6月25日重新出具深鹏所审字[2012]1246号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基于此,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原评估报告也进行了
相应修改。现更正如下。
一、审计报告修改情况
审计报告中“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修改如下:
1、深鹏所审字[2012]1147号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4月30日福田燃机公
司应收深圳市天民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16,006,153.58元,该笔应收款项的
账龄已经超过三年;福田燃机公司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及(2005)深中
法民二初字第399号判决书判决,深圳市天民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应向福田
燃机公司支付货款本金16,006,153.58元,但截止报告日,福田燃机公司除根据
(2006)汕市区法执第280-4号民事裁定书强制拍卖深圳市天民液化天然气发展
有限公司相关财产取得款项110,000.00元外,剩余其他应收款15,958,153.13元
预计无法收回,而福田燃机公司未对该应收应付往来合并处理亦未对剩余应收款
计提坏账准备。
1
深鹏所审字[2012]1246号审计报告:截止2012年4月30日,福田燃机公司
根据法院判决书及实际执行情况,对该其他应收款16,006,153.58元及其他应付
款110,000.00元合并处理,并对预计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余额15,958,253.12
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深鹏所审字[2012]1147号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4月30日福田燃机公
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杭州富田发电有限公司13,200,000.00元。该公司自2005年
8月停产至今,截至2012年4月30日的财务报表显示该公司已经资不抵债,而
福田燃机公司未对该项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深鹏所审字[2012]1246号审计报告:福田燃机公司根据《北京市德鸿律师事
务所关于深圳福田燃机电力有限公司投资情况的法律意见》,首先将对杭州富田
发电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13,200,000.00元与对富阳市电力建设发展总公司
的长期应付款11,200,000.00元抵消处理;其次,由于杭州富田发电有限公司的
财务报表显示该公司已经资不抵债,福田燃机公司对该抵消后的长期股权投资
2,000,000.00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增加资产减值损失2,000,000.00元。
3、深鹏所审字[2012]1147号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4月30日福田燃机公
司的存货129,466.07元,经清查发现已经丢失,但未报董事会批准进行账务处理。
深鹏所审字[2012]1246号审计报告:截止2012年4月30日,福田燃机公司
确认了该项损失,减少存货129,466.07元,增加营业外支出129,466.07元。
4、深鹏所审字[2012]1147号审计报告:截止2012年4月30日,福田燃机
公司已将机器设备中的发电专业设备--气化站拍卖,该项固定资产原值
8,699,622.08元,净值8,333,989.94元,拍卖结果为164,000.00元,税金和佣金
为10,073.85元;处理该项固定资产发生的资产损失为8,180,063.79元,未报董
事会进行账务处理。
深鹏所审字[2012]1246号审计报告:截止2012年4月30日,福田燃机公司
已经按照拍卖结果清理了该项固定资产,减少固定资产8,333,989.94元,减少固
定资产清理10,073.85元,减少预收账款164,000.00元,增加营业外支出
8,180,063.79元。
二、评估报告修改情况
评估报告在“特别事项的说明”中做出相应修改如下:
1、对于应收深圳市天民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16,006,153.58元、存货
2
129,466.07元经清查发现已经丢失和机器设备中的发电专业设备--气化站拍卖等
三个事项,福田燃机进行账务调整,审计后账面值为零。由于在原评估报告中已
评估为零,修改后的评估报告未再提及有关事项。
2、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富田发电事项,深鹏所审字[2012]1246号审计报告显
示,福田燃机对富田发电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为200万元,并对此全额计提了
减值准备,且对富阳电力长期应付款亦调整为零。修改后的评估报告在“特别事
项的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特别事项”中对此事项说明如下:
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投单位杭州富田发电有限公司,账面金额为200万元。杭
州富田发电有限公司已停业多年,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同时根据福田燃机2011
年审计报告的披露,杭州富田发电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已资不抵债,
企业已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且根据北京市德鸿律师事务所关
于深圳福田燃机电力有限公司投资情况的法律意见,“在目前法律状态下,本律
师认为福田燃机对富田发电的全部投资已经成为实际损失,不存在收回投资或变
现的可能”。评估人员将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为零。
该评估处理,使修改后评估报告对福田燃机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较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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