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维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云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1-031
债券代码:122073 债券简称:11 云维债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出资1,700万元收购富源县鑫龙煤矿有限公司
10%的股权。
2、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制焦”)
与自然人徐万权(身份证号码:532225196903171312)签署《富源县
鑫龙煤矿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大为制焦以人民币
壹仟柒佰万元收购徐万权持有的1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大为制焦
持有富源县鑫龙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龙煤矿”)100%的股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1年11月28日,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富源县鑫龙煤矿有限公
1
司”股权的议案》,一致同意大为制焦出资1,700万元收购鑫龙煤矿10
%的股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出让方为自然人徐万权,2009年9月设立富源县鑫龙煤
矿有限公司的共同投资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收购股权的标的——富源县鑫龙煤矿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年9月29日,注册资本500万元,大为制焦持有90%股权,徐万权
持有10%股权,属非自然人出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富源县老厂乡新
堡村委会受地村,注册号:530325100010698,法定代表人:徐万权,
经营范围:矿产品购销、矿山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
产品销售。截止2010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6850.72万元,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云南省富源县鑫龙煤矿勘察报告〉矿
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云国土资储备字〔2008〕120号),探明
资源储量3819万吨,该煤矿正在在建过程中。
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大为制焦控股比例为90%。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及徐万权。
2、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交易价格确定为1,700万元。
3、购买股权比例:标的公司总股本的10%。
4、支付方式:股权转让总价款为1,700万元人民币,其中在本股
2
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并完成鑫龙煤矿工商变更之日起向徐万权支付
1,70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
5、双方履行协议过程中各自聘请的律师费、审计评估费及相关
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徐万权转让所得应承担的税费和规费由其自行
承担。
6、违约责任:协议设定违约金500万元人民币,任何一方违约,
导致协议不能执行或撤消,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7、协议生效: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收购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收购股权完成后,鑫龙煤矿将成为本公司的控制子公司
大为制焦的全资子公司。
2、本次股权收购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29日
3
债券代码:122073 债券简称:11 云维债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出资1,700万元收购富源县鑫龙煤矿有限公司
10%的股权。
2、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制焦”)
与自然人徐万权(身份证号码:532225196903171312)签署《富源县
鑫龙煤矿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大为制焦以人民币
壹仟柒佰万元收购徐万权持有的1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大为制焦
持有富源县鑫龙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龙煤矿”)100%的股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1年11月28日,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富源县鑫龙煤矿有限公
1
司”股权的议案》,一致同意大为制焦出资1,700万元收购鑫龙煤矿10
%的股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出让方为自然人徐万权,2009年9月设立富源县鑫龙煤
矿有限公司的共同投资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收购股权的标的——富源县鑫龙煤矿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年9月29日,注册资本500万元,大为制焦持有90%股权,徐万权
持有10%股权,属非自然人出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富源县老厂乡新
堡村委会受地村,注册号:530325100010698,法定代表人:徐万权,
经营范围:矿产品购销、矿山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
产品销售。截止2010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6850.72万元,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云南省富源县鑫龙煤矿勘察报告〉矿
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云国土资储备字〔2008〕120号),探明
资源储量3819万吨,该煤矿正在在建过程中。
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大为制焦控股比例为90%。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及徐万权。
2、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交易价格确定为1,700万元。
3、购买股权比例:标的公司总股本的10%。
4、支付方式:股权转让总价款为1,700万元人民币,其中在本股
2
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并完成鑫龙煤矿工商变更之日起向徐万权支付
1,70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
5、双方履行协议过程中各自聘请的律师费、审计评估费及相关
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徐万权转让所得应承担的税费和规费由其自行
承担。
6、违约责任:协议设定违约金500万元人民币,任何一方违约,
导致协议不能执行或撤消,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7、协议生效: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收购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收购股权完成后,鑫龙煤矿将成为本公司的控制子公司
大为制焦的全资子公司。
2、本次股权收购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29日
3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