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650:彤程新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2-066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生产设备更新提升项目”、“企业智能化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拟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3,056.83 万元(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履行的程序: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上述三个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全部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募投项目“生产设备更新提升项目”、“企业智能化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056.83 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82 号”《关于核准彤程新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8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3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4,41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5,506,550.47 元。实
际到账金额人 民币 685,546,000.00 元, 包括尚未划 转的发行 费用人民币
10,039,449.53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 61200492_B0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在《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利用 募集资金金额
1 华奇化工年产 20,000 吨橡胶助剂扩建项目 5,500.00 5,500.00
2 华奇化工年产 27,000 吨橡胶助剂系列扩建项目 23,900.00 20,000.00
3 生产设备更新提升项目 14,300.00 14,300.00
4 企业智能化建设项目 12,600.76 12,600.76
5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16,748.40 15,149.90
合计 73,049.16 67,550.66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综合考虑行业、市场形势及公司战略、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更科学、合理、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生产设备更新提升项目”、“企业智能化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人民币26,848.00 万元资金用途进行变更,用于购买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策
橡胶”)的 10.1647%股权。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的议案》,对上述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并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 投资 计划利用募集资金 计 划利用募集资金
额(变 更前) 额(变更后)
1 华奇化工年产 20,000 吨橡胶助剂扩建项目 5,500.00 5,500.00 5,500.00
2 华奇化工年产27,000 吨橡胶助剂系列扩建项 23,900.00 20,000.00 20,000.00
目
3 生产设备更新提升项目 14,300.00 14,300.00 9,400.00
4 企业智能化建设项目 12,600.76 12,600.76 4,000.76
5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16,748.40 15,149.90 1,801.90
6 中策橡胶股权 125,520.00 - 26,848.00
合计 198,569.16 67,550.66 67,550.6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于2018年6月22日,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原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长阳支行及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8年7月20日,公司、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化学”)及国泰君安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华奇化工(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奇化工”)及国泰君安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北京彤程创展科技有限公司及国泰君安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8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9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与招商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
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
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及招商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四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彤程化学及招商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奉贤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华奇化工及招商
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账户余额
彤程新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四支行 31050165360000001616 30,406,841.96
彤程化学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 310069037018800033444 100,288.54
华奇化工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张家 港保税区 1102028529000666662 61,219.04
支行
合计 30,568,349.54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剩余募集资金情
况如下: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