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650:彤程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50 证券简称:彤程新材 公告编号:2021-123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舟山市宇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宇通投资”)减持及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
转债转股导致的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宇通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 10.24%(以公司
初始总股本即 585,987,500 股为基数计算)减少至 9.11%(以公司 11 月 2 日
总股本即 594,055,226 股为基数计算)。
公司于近日收到宇通投资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获
悉宇通投资于 2021 年8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1月 3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
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5,856,400 股,且因公司现处于可转债转股期间,加上
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的被动稀释,宇通投资持股比例变动已达 1%。现将有关权
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名称 舟山市宇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 住所 中国浙江省(浙)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
义务人基 企业服务中心 301-796 室(自贸试验区内)
本信息 权益变动 2021 年 8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
时间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
权益变动 集中竞价 2021-8-27~2021-11-3 人民币普通股 3,398,400 0.5721
明细 交易
大宗交易 2021-8-27~2021-11-3 人民币普通股 2,458,000 0.4138
合计 5,856,400 0.9858
注:
1、本次变动符合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
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上述“减持比例”为宇通投资减持股数占公司截至 11 月 2 日总股本 594,055,226 股的
比例。
4、上述减持股份加上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的被动稀释,宇通投资的持股比例合计减
少 1.13%。
5、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相加之后存在尾数误差系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原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例(%)
舟山市宇通投 无限售
资合伙企业 60,000,000 10.24 54,143,600 9.11
(有限合伙) 条件流通股
注:1、上述“占原总股本比例”为宇通投资减持前持有股份占公司初始总股本即
585,987,500 股的比例;“占总股本比例”为其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公司截至 11 月 2 日总股
本即 594,055,226 股的比例。
2、“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为宇通投资 11 月 3 日减持后所持有的股份。11 月 4 日收盘
后,宇通投资减持数量过半,相关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3、本次权益变动后宇通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
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及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被动稀释,不涉及资
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系宇通投资履行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披露的《彤程新材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宇通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12,500,000 股。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
方式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实
施,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彤程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