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806:福斯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1-086
转债代码:113611 转债简称:福 20 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福特转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9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1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11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6,226,415.09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1,093,773,584.91 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
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999,056.60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1,774,528.3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403 号)。
2.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福 20 转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19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00 万张,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170,000.00 万元,坐扣承
销和保荐费用 2,830,188.69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1,697,169,811.31
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
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668,867.92 元后,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695,500,943.3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
577 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1.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福特转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金 2021年3月 备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额[注] 31 日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杭州福斯特募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95080078801700001865 43,377.36 18,316.65 集资金专户
临安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398777242861 30,000.00 4,642.30 杭州福斯特募
公司临安支行 集资金专户
浙江临安农村商业 杭州福斯特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00234192422 36,000.00 11,111.84 集资金专户
钱王支行
合 计 109,377.36 34,070.79
[注]初始存放金额合计数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差额 199.91 万元系待募集资金到账后需
支付的与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外部费用
2.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福 20 转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金 2021 年 3 月 备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额[注] 31 日余额
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 95080078801500002872 49,716.98 4.66 杭州福斯特募集
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 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 355878808093 120,000.00 10,065.64 杭州福斯特募集
司临安支行 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 185759638176 2.23 子公司滁州福斯
司滁州上海路支行 特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 169,716.98 10,072.53
[注]初始存放金额合计数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差额 166.89 万元系待募集资金到账后需
支付的与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外部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福特转债”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福特转债”对应的 3 个
募投项目均已完成设计产能目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节余募集资金
39,070.79 万元。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福特转债”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福特转债”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全部募投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39,070.79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
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2020 年度光伏行业头部企业大力推行“182 硅片”
及“210 硅片”,组件的尺寸进一步扩大,公司充分考虑未来市场的需求,已经
按照大尺寸组件对应大宽幅胶膜产品的要求制备宽幅产线;同时,由于 2020 年
下半年市场对光伏胶膜需求暴涨,公司产能紧张,公司设备团队深入挖潜,通过
技术改造将产线速度进一步提升,产品宽幅的提升和产线速度的提升,使得“白
色 EVA 项目”和“POE 项目”在达到产能目标的前提下节省了设备投资;在项
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
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较好地控制
了成本,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2.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福 20 转债”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
差异。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
情况。
(二)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的情况,
具体如下:
1. 2019 年 12 月 26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 2019 年公开发行“福特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3,680.8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9〕9529 号)。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以募集资金监
管账户中的募集资金金额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 截至 2020 年 12 月 7 日,2020 年公开发行“福 20 转债”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5,248.75 万元。上述情况业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出具《关于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0〕10383 号)。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
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的募集资金金额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严格按方案要求执行,将使
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各募
投项目累计支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应收票据背书转让 应付票据 合计
年产 2 亿平方米 POE 封装胶膜项目(一期) 11,852.26 381.10 12,233.36
年产 2.16 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 4,813.54 240.9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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