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金股首页 公告掘金列表 603806:福斯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603806:福斯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6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1-024
转债代码:113611        转债简称:福 20 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
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
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 2020 年末总股本 769,552,372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 4.50 元(含税)现金红利,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0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46,298,567.40 元,转增 153,910,474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923,462,846 股。由于公司“福 20 转债”将于 2021 年
6 月 7 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比例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5,006,791.51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346,298,567.4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公司已在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中详细说明相关情况,敬请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关于董事长林建华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林建华、张虹回避表决。
  2、关于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杨德仁、刘晓松、刘
梅娟回避表决。

  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同意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5.40%)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短期贸易融资等),授信期限为 1 年,时间自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订融资合同之日起计算。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如上述综合授信融资需涉及抵押担保等业务,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研究开发项目审批权限的议案》

  为简化研究开发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总金额 4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43%)的额度范围内,对 2021 年度发生的研究开发项目实施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单项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此额度为单日最高余额,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1 年 3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1 年 3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十八)《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福斯特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