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716: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2-058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塞力医疗”)
控股股东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海科技”)拟将其持有
的公司12,27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黄剑锋
先生,转让价格为12.05元/股,转让总价(含税)共计人民币147,967,975元;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协议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赛海科技持有公司的 股 份 比 例 由 27.73% 减 少 至
21.74%,赛海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温伟先生合计持股比例由32.43%减少至26.44%。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尚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赛海科技的通知,赛海科技与黄剑锋先生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签署了《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与黄剑锋之股份转让协议》,赛海
科技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12,279,5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99%)
以每股 12.05 元的价格转让给黄剑锋先生,转让总价(含税)共计人民币
147,967,975 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赛海科技 无限售流通股 56,860,570 27.73 44,581,070 21.74
温伟 无限售流通股 9,634,208 4.70 9,634,208 4.70
合计 66,494,778 32.43 54,215,278 26.44
黄剑锋 无限售流通股 0 0 12,279,500 5.99
合计 0 0 12,279,500 5.99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企业名称: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700487665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温伟
成立日期:1998 年 5 月 18 日
注册资本:300 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668 号 1 幢 5 层 B 区 1086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健康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
姓名:黄剑锋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21102197*********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
通讯地址:杭州市江干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黄剑锋
(二)转让股数、每股转让价格及股份转让款
1)转让股数:甲方拟转让股份数为 12,279,500 股,即总股本 5.99%股份。
2)每股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05】元/股,不低于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 90%。
3)股份转让款:双方同意按照前述转让股数与每股转让价格确定实际转让款,即人民币【147,967,975】元。
(三)付款安排
1)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49,388,149 元;
2)在股份交割程序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98,579,826 元;
(四)股份交割
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完成股份交割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协议转让相关材料、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等)。
(五)违约责任
1、股份转让完成后,如甲方因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存在重大虚假陈述、严重违反承诺或其他重大违法情形而受到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并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基于乙方为本次股份转让而支出的股份转让款、税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各项损失等。乙方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塞力医疗之股票或出售后再回购之股票等其他途径获取的股票,均不在甲方责任范围。
2、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承诺的,或承诺与保证存在虚假不实的,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3、股份转让协议成立后 60 个工作日内,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未能全部成就的,在前述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甲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互相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协议转让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五、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为赛海科技,实际控制人为温伟先生。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4、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与黄剑锋之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6 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