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633: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2-020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治理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等修改能进一步确保本公司的合规化运营并提高公司的企业管治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原文 修改后
第29条 第 29 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
财产清单。 表和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 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 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起九十日内,有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偿债担 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保。 相应的偿债担保。
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 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
最低限额。 定的最低限额。
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执行董事代表本公司就修订及更改《公司章程》向相关机关办理修订、申请审批、登记、备案及其他相关事宜。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待《公司章程》相关修改生效后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本公司官方网站(www.gwm.com.cn)发布。
本次修改前的《公司章程》全文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载列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本公司官方网站(www.gwm.com.cn)。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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