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22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 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9 月 2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首席合伙人 赵庆军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107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注册会计师 562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13 人
业务收入总额 8.89 亿元
2020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6.90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4.17 亿元
2020 年上市公司(含 客户家数 43 家
A、B 股)审计情况 审计收费总额 0.50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涉及主要行业 业、文化体育娱乐业、采矿业、批发和
零售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8,000 万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 号等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8 年至 2020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2018 年至 2020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杰,女,中国注册会计师、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合伙人,2010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10 年以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组织和参与多家上市公司项目审计及并购重组审计等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高伟,男,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5 年以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参与多家上市公司项目审计工作。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玉强,男,中国注册会计师、河南省会计行业领军人才、合伙人,2006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10 年以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组织和参与多家上市公司项目审计、质量控制独立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15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00 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 50 万元。2020 年度审计费用 12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00 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 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 30 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导致投入的人力成本增加。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0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请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改聘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因此,我们同意变更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改聘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