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26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永鼎转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日期:2021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4 时
●本次会议债券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0 日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312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公开发行了 98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98,000 万元,期限 6 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323.81 万元。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19]70 号文同意,于 2019 年 5 月 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1 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永鼎转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永鼎转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4 时
(三)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经济开发区江苏路 1 号永鼎股份总部大楼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
记名方式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0 日。
(六)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5、确认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须提前向公司递交参会回执(详见
附件二),参会回执递交的时间截止点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 16:30。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8:00-11:00 ,下午 13:00-16:
3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经济开发区江苏路 1 号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并请务必在出
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或通讯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票参见附件三)。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 2021 年 12月 24 日下午 16:30 前将表决票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送达方式详见“五、联系方式”)。表决票以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4、每一张“永鼎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有一票表决权。
5、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为有效。
6、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7、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8、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可转债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9、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海娟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经济开发区江苏路 1 号
邮政编码:215211
联系电话:0512—63272489
传 真:0512—63271866
邮 箱:zqb@yongding.com.cn
六、其他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永鼎转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附件三: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永鼎转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永
鼎转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单位(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债券持有人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授权行为仅限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永鼎转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加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出席“永鼎转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盖章或签字):
如债券持有人是证券投资产品的,请资产管理人同时注明证券投资产品名称: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
持有债券简称:永鼎转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2021 年 月 日
附件三: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永鼎转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债券面额: 元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同意”用“√”表示;“反对”用“×”表示; 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
债券持有人证券证户: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债券持有人持有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人民币为一张):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中画 “√”,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辩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拥有的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3、在表决票原件送达之前,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不一致时,以原件为准;
4、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时,须亲笔签署。
202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