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金股首页 公告掘金列表 600919:江苏银行配股说明书摘要

600919:江苏银行配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20-12-04


股票简称:江苏银行                                        股票代码:600919
优先股简称:苏银优1                                      优先股代码:360026
转债简称:苏银转债                                        转债代码:110053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配股说明书摘要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配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时间:二〇二〇年  月


                    声  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行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行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本行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行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
一、配股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提高本行资本充足率,支持本行未来各项业务健康发展。
二、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本行A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本行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1,544,508,967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售股份数量总计为3,463,352,690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本行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及其他原因导致本行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三、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一)定价原则

  1、参考本行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本行的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2、考虑本行未来三年的核心一级资本需求;

  3、遵循本行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二)配股价格

  根据刊登发行公告前 A 股市场交易的情况,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配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本行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配股价格为 4.59 元/股。
四、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若代销期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数量未达到A股可配售数量的70%,则本次配股发行失败,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将认购款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六、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完成后的本行全体A股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本次配股前本行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七、关于本行的股利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行制定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计划》,本行将在符合银行业监管部门对于银行股利分配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本行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在符合监管要求并满足本行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投资现金支出等事项,本行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如采用现金分红,则当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在预计本行未来将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且本行发展对现金需求较大的情形下,本行可采用股票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本行采取股票分红方式,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本行将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以后,在符合银行业监管部门对于银行资本充足率等主要监管指标标准以及股利分配相关要求的情况下,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
利分配的前提下,本行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

  本行董事会应根据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差异化的股东回报计划:

  (一)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在向股东分配股利时,现金分红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二)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在向股东分配股利时,现金分红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三)本行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在向股东分配股利时,现金分红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本行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本行董事会提出分红方案,并依据前述股东回报计划制定决策程序履行分红方案的决策程序。本行接受所有股东对本行分红的监督。

  本行最近三年的具体分红情况如下:

  2018 年 5 月 15 日,本行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 2017 年末总股本115.4445 亿股为基数,向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 2017 年度股息,具体为:以方案实施前的本行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1.8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2,078,001,000.00 元。

  2019 年 5 月 17 日,本行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 2018 年末总股本115.4445 亿股为基数,向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 2018 年度股息,具体为:以方案实施前的本行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3.4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3,925,113,000.00 元。

  2020 年 5 月 8 日,本行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 2019 年末总股本115.4450 亿股为基数,向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 2019 年
度股息,具体为:以方案实施前的本行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2.78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3,209,373,493.00 元。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均已实施完毕。

  综上,2017-2019 年度本行累计现金分红(含税)总额为 92.12 亿元,占年均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69.86%。
八、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本次配股完成后,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将会增加,而本行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本行的现有业务,从而导致短期内本行的每股收益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本行配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也将可能导致本行的每股收益被摊薄,从而降低本行的股东回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行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配股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本行于2020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0年7月2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详见本行于2020年7月10日披露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

  本行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不等同于对本行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本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九、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宏观经济导致本行业绩下滑的风险


  本行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业务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国内经济发展状况,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今年随着新冠疫情不断蔓延,全球经济面临重大挑战,叠加中美贸易摩擦升温、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的不利影响,2020年一季度我国经济增长为-6.8%,二季度实现正增长3.2%,上半年总体为-1.6%,经济承压明显,部分企业出现了无法及时足额偿付债务的情形,银行业整体的资产质量和利润增长均面临较大压力。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披露数据(法人口径),截至2019年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86%,2020年第二季度末不良贷款率上升0.08个百分点,达到1.94%。
  若未来新冠疫情持续,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宏观经济形势持续低迷,企业经营业绩和现金流恶化,我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将进一步提升。如果本行或本行的客户以及其他相关方未能及时适应国内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经营状况转差甚至出现大幅恶化,将可能导致本行出现大量客户贷款逾期、违约的情况,不良贷款规模的大幅攀升和减值损失准备的大额计提将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经济形势严重恶化的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出现经营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十、本行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第二节 风险因素”并注意以下投资风险

    (一)与本行业务经营有关的风险

    1、贷款业务风险

  (1)不良贷款风险

  发放贷款是本行的主要业务之一,贷款资产质量的优劣对于本行经营成果有着重
要的影响。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6月30日,本行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105.54 亿元、123.78亿元、143.57亿元和156.20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41%、1.39%、1.38%和 1.37%。

  虽然报告期内本行在不良贷款风险监控和处置等方面持续从严管理,不良贷款率稳中有降,依照监管部门关于贷款五级分类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管理原则,结合贷款的抵押、质押等有效担保条件,充分考虑贷款的可收回性,对不良贷款充分计提了贷款损失准备,但如果不能有效控制和降低目前贷款组合中的不良贷款水平,或者不
能有效控制新增贷款中可能出现的减值,本行的不良贷款金额可能会由于贷款组合的质量变差而上升。贷款组合的质量变差可能由多种原因造成,包括非本行所能控制的因素,例如我国经济增长放缓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