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复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0年增资配股方案,已经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沪证司[2000]014号文初审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83号文核准。《配股说明书》已刊登于2000年7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将本次配股方案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20元
4、配股比例:以1999年送股除权前总股本22605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以现有总股本27126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2.5股。
5、股权登记日:2000年7月27日除权基准日:2000年7月28日
6、配售对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7、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0年7月28日起至2000年8月10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8、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按指定方式到股票托管证券公司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本公司财务处和证券部办理缴款。
9、缴款办法
(1)在股权登记日2000年7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持有“复星实业”A股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10:2.5的比例获得本次配股权,简称“复星配股”,代码为“700196”,配股价格为人民币20元/股。认购者应在规定的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公司证券营业部办理认购手续。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认购时间内凭有关证件到本公司财务处和证券部办理缴款手续。
(3)不足1股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惯例处理。
10、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刊登于2000年7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1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公司董事会秘书:秦学棠
电话:(021)64958682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7月27日
本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0年增资配股方案,已经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沪证司[2000]014号文初审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83号文核准。《配股说明书》已刊登于2000年7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将本次配股方案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20元
4、配股比例:以1999年送股除权前总股本22605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以现有总股本27126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2.5股。
5、股权登记日:2000年7月27日除权基准日:2000年7月28日
6、配售对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7、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0年7月28日起至2000年8月10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8、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按指定方式到股票托管证券公司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本公司财务处和证券部办理缴款。
9、缴款办法
(1)在股权登记日2000年7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持有“复星实业”A股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10:2.5的比例获得本次配股权,简称“复星配股”,代码为“700196”,配股价格为人民币20元/股。认购者应在规定的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公司证券营业部办理认购手续。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认购时间内凭有关证件到本公司财务处和证券部办理缴款手续。
(3)不足1股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惯例处理。
10、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刊登于2000年7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1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公司董事会秘书:秦学棠
电话:(021)64958682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7月27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