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99年度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配股方案已经开始实施,现将本次配股的有关事项再提示如下:
一、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配股数量:2479.092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配售价格:人民币8.55元
二、配股比例:本次配股以1997年末总股本12478.6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
三、发起人股股东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承诺,经财政部财管字[1999]126号文批准,以经评估后确认的正在营运的九艘船舶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1429.092万股。其他发起人股股东和募集法人股股东已书面承诺放弃本次配股权。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1050万股,主承销商已承诺足额包销,故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2479.092万股。
四、配售对象:股权登记日 1999年9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股权登记日:1999年9月13日
除权基准日:1999年9月14日
六、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9年9月14日至1999年9月27日(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七、缴款地点:社会公众股股东可在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八、缴款方式:
1、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水运配股”时,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填写“水运配股”(代码:700087)买入单,配股价为每股8.55元。认购配股数量限额为其股权登记日持有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后四舍五入取整数,配股不足一股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惯例办理。
2、法人股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在本公司办理认购配股手续。
九、逾期未被认购股份处理办法: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配股权,由承销商根据承 销协议包销。
十、本次配股的可流通部分,于配股结束且刊登股本变动公告后,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安 排上市,具体上市日期另行公告。
十一、有关本次配股的详细情况请查阅1999年8月30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本公司1999年度配股说明书。
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