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2025年年度报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证券代码:002948)
2025 年度报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1.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
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应出席董事 14 名,实际出席董事 14 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1 名。因工作原因,陈霜女士委托刘鹏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3. 本行董事长景在伦先生、行长吴显明先生、主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陈霜女士、计划
财务部总经理李振国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4. 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5. 除特别说明外,本年度报告所述的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6. 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额
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1.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7. 本报告包含若干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展望性陈述。报告中使
用“将”“可能”“努力”“计划”“有望”“力争”“预计”“目标”及类似字眼以表达展望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虽然本公司相信这些展望性陈述中所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本公司不能保证这些期望被实现或将会被证实为正确,故这些陈述不构成本公司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不应对其过分依赖并应注意投资风险。请注意,该等展望性陈述与日后事件,或与本公司日后财务、业务或其他表现有关,并受若干可能会导致实际结果出现重大差异的不明确因素的影响。
8.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
要风险及应对措施,详情请参阅“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中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
9. 备查文件
(1) 载有本行董事长景在伦先生、行长吴显明先生、主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陈霜女士、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李振国先生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行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 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公布的业绩公告。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5
第三节 董事长致辞 11
第四节 行长致辞 12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第六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73
第七节 重要事项 109
第八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19
第九节 董事会报告 126
第十节 附 件 133
释 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 指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行、母公司 指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银金租 指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青银理财 指 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莱西元泰村镇银行 指 青岛莱西元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证监会 指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商业银行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公司章程》 指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
《标准守则》 指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C3 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报告期 指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包括首尾两日)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
董事 指 本行的董事
本行的原监事。自本行修订后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监事 指 局青岛监管局核准之日起,本行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成员不再担任本行监事及监
事会相关职务。
董事会 指 本行的董事会
本行的原监事会。自本行修订后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监事会 指
总局青岛监管局核准之日起,本行不再设置监事会。
本行原股东大会和现股东会。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核准,修订后的《青
股东会 指
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 指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A 股证券简称 青岛银行 A 股证券代码 002948
A 股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H 股股份简称 青岛银行 H 股股份代号 3866
H 股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名称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青岛银行
公司的外文名称 BANK OF QINGDAO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BANK OF QINGDAO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景在伦
授权代表 景在伦、张巧雯
联席公司秘书 张巧雯、余咏诗
注册地址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 3 号楼
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本行成立时的注册地址为青岛市市南区湖北路 17 号;2004 年 12 月,变更至青岛市市南区
香港中路 68 号;2017 年 10 月,变更至现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66061
办公地址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66061
香港注册办事处地址 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 1 号时代广场二座 31 楼
公司网址 http://www.qdccb.com/
电子信箱 ir@qdbankchina.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项目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巧雯 王鑫宇
联系地址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
电话 +86 40066 96588 转 6 +86 40066 96588 转 6
传真 +86 (532) 85783866 +86 (532) 85783866
电子信箱 ir@qdbankchina.com ir@qdbankchina.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本行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境内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境外 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
本行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行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行
(A 股证券代码:002948)
2025 年度报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1.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
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应出席董事 14 名,实际出席董事 14 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1 名。因工作原因,陈霜女士委托刘鹏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3. 本行董事长景在伦先生、行长吴显明先生、主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陈霜女士、计划
财务部总经理李振国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4. 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5. 除特别说明外,本年度报告所述的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6. 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额
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1.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7. 本报告包含若干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展望性陈述。报告中使
用“将”“可能”“努力”“计划”“有望”“力争”“预计”“目标”及类似字眼以表达展望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虽然本公司相信这些展望性陈述中所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本公司不能保证这些期望被实现或将会被证实为正确,故这些陈述不构成本公司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不应对其过分依赖并应注意投资风险。请注意,该等展望性陈述与日后事件,或与本公司日后财务、业务或其他表现有关,并受若干可能会导致实际结果出现重大差异的不明确因素的影响。
8.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
要风险及应对措施,详情请参阅“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中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
9. 备查文件
(1) 载有本行董事长景在伦先生、行长吴显明先生、主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陈霜女士、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李振国先生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行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 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公布的业绩公告。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5
第三节 董事长致辞 11
第四节 行长致辞 12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第六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73
第七节 重要事项 109
第八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19
第九节 董事会报告 126
第十节 附 件 133
释 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 指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行、母公司 指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银金租 指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青银理财 指 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莱西元泰村镇银行 指 青岛莱西元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证监会 指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商业银行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公司章程》 指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
《标准守则》 指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C3 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报告期 指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包括首尾两日)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
董事 指 本行的董事
本行的原监事。自本行修订后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监事 指 局青岛监管局核准之日起,本行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成员不再担任本行监事及监
事会相关职务。
董事会 指 本行的董事会
本行的原监事会。自本行修订后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监事会 指
总局青岛监管局核准之日起,本行不再设置监事会。
本行原股东大会和现股东会。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核准,修订后的《青
股东会 指
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 指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A 股证券简称 青岛银行 A 股证券代码 002948
A 股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H 股股份简称 青岛银行 H 股股份代号 3866
H 股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名称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青岛银行
公司的外文名称 BANK OF QINGDAO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BANK OF QINGDAO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景在伦
授权代表 景在伦、张巧雯
联席公司秘书 张巧雯、余咏诗
注册地址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 3 号楼
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本行成立时的注册地址为青岛市市南区湖北路 17 号;2004 年 12 月,变更至青岛市市南区
香港中路 68 号;2017 年 10 月,变更至现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66061
办公地址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66061
香港注册办事处地址 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 1 号时代广场二座 31 楼
公司网址 http://www.qdccb.com/
电子信箱 ir@qdbankchina.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项目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巧雯 王鑫宇
联系地址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
电话 +86 40066 96588 转 6 +86 40066 96588 转 6
传真 +86 (532) 85783866 +86 (532) 85783866
电子信箱 ir@qdbankchina.com ir@qdbankchina.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本行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境内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境外 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
本行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行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行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