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西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6-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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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大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 人,实到 9 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
则>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为完成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司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进行了修订。
该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原有制度将继续适用。
同时,董事会同意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的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对《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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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划分董事角色及职能的议案》
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拟确认公司董事会各董事角色及职能划分如下:
执行董事:高大鹏先生、凌剑辉先生
非执行董事:姜捷先生、李兵兵先生、罗翔先生、尹毅强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李薇女士、熊明良先生、徐焕茹先生
上述董事角色及职能的确认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本次发行 H 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拟补选非独立董事尹毅强先生以及独立董事李薇女士为相关委员会委员,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熊明良先生、李兵兵先生、徐焕茹先生、李薇女士、尹毅强先生,熊明良先生为召集人。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李薇女士、姜捷先生、熊明良先生、徐焕茹先生、罗翔先生,李薇女士担任召集人。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徐焕茹先生、姜捷先生、李薇女士、熊明良先生、高大鹏先生,徐焕茹先生担任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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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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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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