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捷股份: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7 公告类型:股本变动 证券代码:002812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
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88,240 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3.0474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一、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1、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2月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2024年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号)、《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号)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公告。


  2、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16日,公司在公司公告栏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2月2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34号);2024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号)。

  3、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号)。

  4、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号)、《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号)、《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4-109号)。

  5、2024年5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号)。
  6、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6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3号)。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9月1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2号),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7、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43号)。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3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号),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8、2025年1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1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号)。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3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号),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9、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号)。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8月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1号),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0、2025年5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号)。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8月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1号),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1、2025年12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21号)。该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11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前述 1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8,240 股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调整及说明

  (1)回购价格调整事由

  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完成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977,756,063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5,377,940 股后的 972,378,123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42609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 号)。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影响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24.59-1.5426097=23.0474 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

  数)。

      (3)回购价格的确定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

  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

  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为 23.0474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总金额计算时分项乘积与总

  数略有差异是因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存在尾数差所致。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验资及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公司已按照相应回购价格对上述 11 名人员持有的 88,24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相关情况如下:

  股权激励计划    涉及本次回购注销的  回购注销股      回购价格      回购金额(元)
                  激励对象数量(人)  份数量(股)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11              88,240  23.0474 元/股加上银    2,040,254.99
    激励计划                                        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40,254.99 元,已向前述人员支付完毕。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6]001100004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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