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彦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2-030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2年7月27日以专人送达、
电话、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012年8月1日,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会7人,实际参会7人。董事王
斌、马强、张荣军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夏冬林、陶伟、张一巍、吴韬以通讯的
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林江南、石伟泽、云昌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共
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收购北京网鼎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2012年8月1日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自然人马瑞涌作
为共同收购方,北京网鼎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北京网鼎”)股东席
志波、宋京京、金晖、北京宏峰富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原始股东”)作为
股份出让方,在博彦科技会议室签署《关于北京网鼎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转让协议》(以下称“《协议》”)。根据《协议》,博彦科技出资1,720.50万元人
民币,收购原始股东所持有的北京网鼎1,500万股股份,占北京网鼎总股本的
30%。马瑞涌以人民币4,014.5万元,收购原始股东所持有的北京网鼎3,500万
股股份,占北京网鼎总股本的70%。
北京网鼎公司概况:
名称:北京网鼎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009室
法定代表人: 宋京京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调试;销售开发后的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
及外围设备、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
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
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9年9月15日
经公司董事表决,同意本次对北京网鼎的收购安排,并指派公司总经理马强
先生具体实施本次对北京网鼎的收购事项。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相关公告详见2012年8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韩超
先生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由公司总经理马强先生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经公司董事表决,
一致同意公司聘任韩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同意聘
任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韩超先生简历如下:
韩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管理学硕士。1996
年至2002年,在秦皇岛市人事局从事人事管理工作。2002年至2004年,在中
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担任公职。2004年6月加入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
公司人力、行政和分支机构平台负责人。
相关公告详见2012年8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派总经
理马强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表决同意,为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的需要,根据相关
规则同意委派总经理马强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权,直至聘任新的财务总监
为止。
相关公告详见2012年8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
修正案的议案》。
根据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9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已审议通过的《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依照分红后的实际情况,修订现行的《公司章程》。会议同意在授权范围内,修
改公司章程为:
(1)原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
(2)原章程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均为普通股,其中包
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
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5000万股,均为普通股。
会议同意委派公司总经理及相关部门,将新《公司章程》报送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备案。
修订后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2012年8月2日巨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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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2年7月27日以专人送达、
电话、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012年8月1日,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会7人,实际参会7人。董事王
斌、马强、张荣军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夏冬林、陶伟、张一巍、吴韬以通讯的
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林江南、石伟泽、云昌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共
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收购北京网鼎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2012年8月1日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自然人马瑞涌作
为共同收购方,北京网鼎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北京网鼎”)股东席
志波、宋京京、金晖、北京宏峰富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原始股东”)作为
股份出让方,在博彦科技会议室签署《关于北京网鼎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转让协议》(以下称“《协议》”)。根据《协议》,博彦科技出资1,720.50万元人
民币,收购原始股东所持有的北京网鼎1,500万股股份,占北京网鼎总股本的
30%。马瑞涌以人民币4,014.5万元,收购原始股东所持有的北京网鼎3,500万
股股份,占北京网鼎总股本的70%。
北京网鼎公司概况:
名称:北京网鼎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009室
法定代表人: 宋京京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调试;销售开发后的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
及外围设备、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
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
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9年9月15日
经公司董事表决,同意本次对北京网鼎的收购安排,并指派公司总经理马强
先生具体实施本次对北京网鼎的收购事项。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相关公告详见2012年8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韩超
先生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由公司总经理马强先生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经公司董事表决,
一致同意公司聘任韩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同意聘
任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韩超先生简历如下:
韩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管理学硕士。1996
年至2002年,在秦皇岛市人事局从事人事管理工作。2002年至2004年,在中
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担任公职。2004年6月加入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
公司人力、行政和分支机构平台负责人。
相关公告详见2012年8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派总经
理马强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表决同意,为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的需要,根据相关
规则同意委派总经理马强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权,直至聘任新的财务总监
为止。
相关公告详见2012年8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
修正案的议案》。
根据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9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已审议通过的《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依照分红后的实际情况,修订现行的《公司章程》。会议同意在授权范围内,修
改公司章程为:
(1)原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
(2)原章程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均为普通股,其中包
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
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5000万股,均为普通股。
会议同意委派公司总经理及相关部门,将新《公司章程》报送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备案。
修订后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2012年8月2日巨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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