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放在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的 8,250,100 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参与该议案表决
的董事 7 人,审议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独立董事就
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及 2018 年 11 月 27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的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10 元/
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回购的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2018 年 12 月 6 日公
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5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18-058)。
截至 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数 8,25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98%,购买的最高价
为 6.82 元/股、最低价为 5.25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50,003,856.10 元(含
交易费用 15,601.10 元)。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将上述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则对上述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全部注销。本次除回购股份的用途确定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外,回购预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
变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披露的《关
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二、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和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未能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存放在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8,250,100 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85,560,818 股减少至 377,310,718
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385,560,818 元减少至人民币 377,310,718 元。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注销的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份(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 90,540,281 23.48% 0 90,540,281 24%
件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 295,020,537 76.52% -8,250,100 286,770,437 76.00%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385,560,818 100% -8,250,100 377,310,718 1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实际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
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注销
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