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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关于与黔西县黔希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3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01-14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1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黔西县黔希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3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1年1月14日,本公司与黔西县黔希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黔希化工”)签订了3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总承包合同。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本合同工期(自合同生效起至承包商工作范围的所有装置、设施机械竣工止)为26个月。
    3、合同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该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存在工程放大的风险,本公司将在工程设计和项目建设中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控制。
    二、合同对方的情况介绍
    黔希化工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专业从事煤化工生产管理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常国振先生,注册资金1000万元,注册地在黔西县水西大道。
    黔希化工根据贵州省发展规划,依托黔西县丰富的矿产资源,充分发挥其在煤炭资源开发、电力、化工等方面的优势,努力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煤化工企业。黔希化工建设3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得到了贵州省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具备合同履约的能力。
    本公司与黔希化工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本公司与黔希化工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合同于2011年1月14日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合同约定,本公司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培训、试车、机械竣工等工作。合同价格为304710万元,按照实际采购成本加总承包管理费用加工程设计费用的方式计算。合同工期(自生效起至承包商工作范围的所有装置、设施机械竣工止)为26个月,工程建设地点在贵州省黔西县。合同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支付违约金、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四、合同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价格为304710万元,占本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72%,该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以后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将产生积极的影响。该项目合同的签订,标志着本公司煤制乙二醇技术市场化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巩固了本公司在煤制乙二醇工程建设市场中的优势地位。
    本公司与黔希化工签订上述总承包合同,对本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与黔希化工签订上述总承包合同系日常性经营行为,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本公司与黔希化工签订的3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