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股份: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 年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287,745,355.50 元,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 50%,本年度无需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3.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3,476,711.14 元,截止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
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 1,149,402,791.46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 1,493,089,229.18 元,按照孰低原则,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1,149,402,791.46 元。
4.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以总股本 549,490,71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
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红利 192,321,748.85 元。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公司拟按照分配
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5.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
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192,321,748.85 元;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
宜。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192,321,748.85 元,占本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90.09%。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92,321,748.85 192,321,748.85 192,321,748.8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3,476,711.14 210,870,860.33 227,410,467.8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149,402,791.4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493,089,229.18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576,965,246.5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17,252,679.7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576,965,246.55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是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
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
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高送转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高送转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不适用。
(二)高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不适用。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无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0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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