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铀业”或“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151 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或“保荐人”)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和中信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4,818.1818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2.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89元/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7,445.454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7,445.454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2,160.9273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
始发行数量为5,211.8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
根据《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5,377.16088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股份的4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
6,949.1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5,211.8273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股份的3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2,160.9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股份的7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433935265%,申购倍数为2,304.49120 倍。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缴款环节,并于2025年11月25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T+2 日)16:00 前,
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网上和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锁定期为 6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其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情况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7,445.454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7,445.4545万股,占本
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本次发行战
略配售股份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单和缴款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类型 缴款金额 限售期
(万元) (月)
1 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 25,000 36
限公司
2 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 25,000 12
3 中国石油集团昆仑资本有限 25,000 12
公司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
4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 25,000 12
或其下属企业
5 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2,500 12
6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2,500 12
7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12,500 12
公司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
8 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 12,500 12
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合计 150,000 -
上述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关于本次参与战
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5年11月20日(T-1日)公告的《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
告》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获配结果
2025年11月19日(T-2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89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约为443,997.27万元。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合计150,000.00万元,
共获配7,445.4545万股,获配金额共计1,331,991,810.05元。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
项,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25年11月27日(T+4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综上,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获配股数 获配股数占本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者名称 者类型 (股) 次公开发行数 (元) (月)
量的比例
1 中国核工业集团资 12,409,095 5.00% 221,998,709.55 36
本控股有限公司
2 华能核电开发有限 12,409,090 5.00% 221,998,620.10 12
公司
3 中国石油集团昆仑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 12,409,090 5.00% 221,998,620.10 12
资本有限公司 具有战略合作关系
4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或长期合作愿景的 12,409,090 5.00% 221,998,620.10 12
建投投资有限责任 大型企业或其下属
5 公司 企业 6,204,545 2.50% 110,999,310.05 12
6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 6,204,545 2.50% 110,999,310.05 12
限公